2025年9月30日,我局将调整优化后的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征求意见稿)分别发往13个部门、县区、企业和商协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挂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共收到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峰电子等3个县区、园区和企业建议4条。其中2条予以采纳,2条涉及提高政策兑现标准的建议不予采纳。具体征求意见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理由
采纳情况
县区政府
枞阳县政府
无意见
铜官区政府
义安区政府
郊区政府
建议将“8.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技术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修改为“给予10万元奖励”
保持政策连续性
不予采纳。
原因是受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切块数限制
园区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第二条第3点建议修改为“对争取到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省支持资金同等金额给予补助”,删除“最高500万元”。
省里支持资金当年全部配套到位
原因是受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切块数限制,省里支持资金可分年度配套到位
第二条第4点建议修改为“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补助”
采纳
部门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营局
企业
铜陵有色
铜峰电子
针对第二条第3点,建议对争取到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应按省政府文件要求,地方1:1给予配套补助。
采纳。
对于省支持超过500万元的分年度配套补助到位
商协会
市工商联
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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