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今年6月和8月,国务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分别印发了文件。11月7日,市政府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明确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内容和时间、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内容。
二、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具有重大意义。
三、普查对象、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宗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五、普查工作要求
本次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普查工作有序高效实施,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必须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设立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胡启书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吴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由17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是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此次普查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区))、乡(镇)、村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是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区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解读机关:铜陵市统计局 联系人:盛长青 联系电话:588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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