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六类行为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承办机构:统计执法监督局 服务电话:5880480 监督电话:588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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