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筑牢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现将有关工作重点提示如下:
一、严禁带病复工。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复工条件自查自纠,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未整改清零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严格履责到位。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董事长、总经理要带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项目所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别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并切实履行职责。
三、严管危大工程。各项目要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卸料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消防设施、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逐一进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行业质量安全技术专家使用管理的通知》(建函〔2025〕1341号)要求,及时将“危大”方案及“超危大”论证报送主管部门。
四、严肃安全教育。各项目必须开展复工前全员安全培训,全体进场人员一人不能少。首次培训教育时长不得少于1个课时,培训内容可以是我市曾经发生的高坠事故案例。
五、严守现场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组建高工技术服务团,开展复工指导,督促项目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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