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政设施建设类行政许可决定书
铜建市政〔2026〕09号
铜陵弘发置业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铜陵弘发置业有限公司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江山序项目室外雨污水工程,需要在石城大道占挖部分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现场勘查,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在石城大道与峰南苑交界处占挖沥青路面两处共34.5平方米。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置安全围挡、行人通过注意安全标志,与交警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本许可决定有效时间:
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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