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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8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6-03-18 16:55 来源:铜陵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

为充分发挥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涉企专项资金政策调整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财企〔2025〕20号)、市领导批示同意的《关于2025年市级涉企政策优化有关情况的请示》(财企〔2025〕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市财政涉企资金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调整优化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修订《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31日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市级涉企专项资金政策调整优化工作方案》(财企〔2025〕20号),我局就牵头启动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调整优化工作,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至2025年9月中旬,经内部讨论、部门联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等程序,基本完成了政策调整优化工作,形成了《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5年9月23日起,依据市领导批示同意的《关于2025年市级涉企政策优化有关情况的请示》(财企〔2025〕24号),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规模为5255万元,与2024年持平,为保障2025年政策资金足额落实兑现,我局又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各项政策项目资金进行了精准测算,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编制完善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9月25日,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通过了市财政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25年9月30日,我局将调整优化后的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征求意见稿)分别发往13个部门、县区、企业和商协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挂部门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10月31日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峰电子等3个县区、园区和企业建议4条,其中2条予以采纳,2条涉及提高政策兑现标准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由于实行零基预算,总体资金规模不能突破市领导批示同意的资金切块数(5255万元)。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了《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2025年11月,《办法》送审稿先后通过了市委政法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市发改委的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市财政局的财政合规性审核、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根据相关部门评估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报告后,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送审稿)共5条:

第一条 为《办法》制定的目的;

第二条 为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共分7大专项17条政策,其中“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3条、“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条、“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2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1条、“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条、“推动质量强市战略”4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4条。17条政策中有16条为免申即享政策,免申即享政策比例达94.1%。每条政策条款均与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营商环境评议指标等紧密相关。与原《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铜政办〔2024〕5号)对比,具体政策调整优化情况如下:

1. 减少支出政策条款。原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共9个专项20条,调整优化后的支出政策为7个专项17条,减少了2个专项3条政策。本年度无新增政策条款。其中:“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强化双创孵化平台建设”两个专项合并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1个专项,政策条款3条合并成2条;删除“实施商标战略”专项;整体退出“新获‘皖美品牌’企业奖励”、“新认定驰名商标奖励、新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奖励”等政策条款;细化退出“AAA级(含)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制造业小微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奖励,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奖励”等政策条款。

2. 降低政策支持标准。为了不突破资金切块数,调整降低了“科技孵化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奖励”、“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奖励”、“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奖励”、“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奖励”、“新获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机构认定奖励”、“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和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等政策支持标准。

第三条 为资金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第四条 为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为附则。

 

 

 

咨询科室:市科技局规划与政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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