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核心条件:
第一项前置要求。企业必须先取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同时,截至上年末,在企业申报的细分市场领域,已经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
第二项经营指标。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或者近两年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新增股权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8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第三项研发费用。企业近两年的研发费用,每年都不能低于100万元,并且每年的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都要达到3%以上。
第四项知识产权。企业需要拥有1项以上和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比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并且这个知识产权已经实际应用、产生了经济效益。不包含转入的I类知识产权,且申请企业应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注:如果企业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者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可以豁免本项考察指标。)
第五项市场认可度。企业的主导产品,在国内或者国际细分市场的占有率要比较靠前,同时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六项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在本年度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中,得分需要达到5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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