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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铜林罚决字〔2026〕01号)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03-30
有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铜林罚决字〔2026〕01号)
发布时间:2026-03-30 11:25 来源:自然资源和林业执法督察整改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铜林罚决字〔2026〕01号 林业行政处罚 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即56株树木 罚款9956元人民币 2024年11月以来,邹仕琪擅自超采伐许可范围采伐西湖镇朝山村小冲组芭茅山老虎洞边山场0.2331公顷(3.5亩)林地上林木的行为,属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邹仕琪 340702********0513 当事人已经完成树木补种并已缴纳罚款。 2026年3月24日 铜陵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