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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消除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消除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7 16:07 来源: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消除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的公告

广大天然气客户:

    随着天气逐渐转冷,户内燃气事故进入高发期,每年都有客户因使用了不合规或质量有问题的燃气具而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存在。根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民用管道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的约定,用气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具,如用气方用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或安全事故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用气安全,铜陵港华一直持续开展无熄火保护隐患灶具整改工作,三年来已帮助客户完成20446台隐患灶具的整改,截至日前全市仍存部分无熄火保护隐患灶具亟待整改。根据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燃气客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建函[2018]289号)要求,铜陵港华将对全市仍在使用的无熄火保护隐患灶具开展专项整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客户将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更换为符合要求的燃气灶具(含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对拒不整改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客户,铜陵港华将临时关阀、中断供气,避免安全事故,待整改后恢复供气。希望全市广大客户能够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用气安全隐患。

 

     特此公告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