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22〕2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
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十四五”经济总量倍增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服务业运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目标导向
“十四五”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00亿元。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588亿元,目标增速7.5%以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目标意识,坚持目标导向,深入调研、细化措施、加强调度,以目标倒逼工作进度、倒逼责任落实、倒逼措施改进,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善调度机制
(一)年度市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市政府于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服务业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全面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事关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月度服务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每月20日前,市政府各位分管副市长分别召开月度服务业发展协调会,总结分析上月重点工作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三)分工负责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行业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分析研判、对上争取等工作,按月及时提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调度本行业服务业目标任务进展,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三、提升服务业运行质量
(一)补短板。对排名全省后位的弱项指标,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查找原因,制订季度、年度工作方案,细化改进提升措施,力争尽快达到省均水平以上。
(二)挖潜力。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本行业调查研究,全面摸排市场主体,挖掘增长潜能,着力培育新增长点。
(三)争份额。对部分由省直部门核定的指标(交通、邮政、电信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上沟通,积极反映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力争达到省均水平以上。
(四)强培育。各县区、铜陵经开区要精心培育有行业引领力的头部企业、有潜在颠覆力的颈部企业、有较强爆发力的腰部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对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的扶持,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坚定不移推进“双招双引”首位工程,大力招引“互联网+服务业”“互联网+生产”“互联网+创业创新”等现代服务业企业;重点引进一批流通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面向制造的关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强弱项补短板的服务业优质项目。统筹谋划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在服务业开放、场景营造、要素保障、统计监测、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尽快形成市县区集聚联动、产业互动、空间一体的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
五、抓好统计培训指导
加强对县区、行业部门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指导企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杜绝漏报漏统现象发生,做到应报尽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达规达限企业应统尽统。对数据波动异常的服务业企业,统计部门要及时提供信息,以便于县区和相关部门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指标大起大落。
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将服务业发展绩效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对于季度、年度排名全省后三位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采取通报批评、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服务业办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对服务业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于不配合不支持统计工作的企业,不得列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附件:1.2022年全市服务业指标预期目标表
2.2022年各县区服务业增加值预期目标表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全市服务业指标预期目标表
序
号
|
行业
|
核算指标
|
2021年占
GDP比重
(%)
|
责任单位
|
2022年
预期目
标(%)
|
1
|
交通运输仓储
邮政业
|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
|
4.8
|
市交通运输局
|
11
|
2
|
仓储和其他运输业营收增速△
|
0.65
|
15
|
3
|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
|
0.15
|
市邮政管理局
|
20
|
4
|
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业
|
批发业销售额增速
|
5.25
|
市商务局
|
25
|
5
|
零售业销售额增速
|
2.86
|
20
|
6
|
住宿业营业额增速
|
0.28
|
20
|
7
|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
1.77
|
30
|
8
|
金融业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速
|
3.92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5
|
9
|
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
|
0.04
|
15
|
10
|
证券交易额增速
|
0.08
|
全省统一增速
|
11
|
保费收入增速
|
0.52
|
铜陵银保监分局
|
15
|
12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
2.6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5
|
13
|
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增速*(季度)
|
0.44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5
|
14
|
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增速
|
3.33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全国统一增速
|
15
|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
电信业务总量增速△
|
1.94
|
市数据资源局
|
20
|
16
|
其他营利性营收增速△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收增速
|
3.07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收增速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
序
号
|
行业
|
核算指标
|
2021年占
GDP比重
(%)
|
责任单位
|
2022年
预期目
标(%)
|
16
|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
其他营利性营收增速△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收增速
|
3.07
|
市科技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收增速
|
市文化旅游局
铜陵日报社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收增速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
17
|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季度)
|
3.07
|
同上
|
15
|
18
|
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增速*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季度)
|
0.89
|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旅游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2
|
19
|
教育工资总额增速*(季度)
|
3.53
|
市教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15
|
20
|
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增速*(季度)
|
2.34
|
市卫生健康委
|
15
|
2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增速*(季度)
|
3.7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
18
|
备注:1.“△”指标为季度错月指标,在季度核算中分别用1—2
月、1—5月、1—8月、1—11月的数据;“#”指标为
四季度核算使用1—11月数据;“*”指标为四季度核
算使用前三季度数据。
2.表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
附件2
2022年各县区服务业增加值预期目标表
县 区
|
2021年服务业
增加值(亿元)
|
2021年服务业
增加值增速(%)
|
2022年服务业
预期增加值(亿元)
|
2022年服务业
增加值预期增速(%)
|
全 市
|
529.3
|
6.5
|
588
|
7.5
|
枞阳县
|
101.9
|
7.3
|
113
|
8.5
|
铜官区
|
224.1
|
6.9
|
249
|
8
|
义安区
|
82.8
|
7.4
|
92
|
8.5
|
郊 区
|
60.1
|
3.7
|
67
|
7.5
|
经开区
|
60.4
|
5.8
|
67
|
8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