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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8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8 09:19 来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背景及依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我局牵头编制了《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了《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别征求了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后并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6月24日,《方案》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根据2020年10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淮北等8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复函》的要求,我局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方案》经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18日,《方案》上报市政府请求审查批准印发。

    2020年11月26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2020〕49号)。

四、工作目标

    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配合国家、省级做好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或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地、水流、湿地等自然资源逐步实现自然资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五、主要任务

   (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1、开展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统一确权登记;

    2、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3、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4、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5、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三)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建立市、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与省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并关联不动产登记、国土调查、专项调查等信息。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共享,服务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六、创新举措

    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政府意见,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广播、网站等媒介,全面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为全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人民政府担当本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了解掌握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度,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经费,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按照工作安排,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网站等媒介,全面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解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为全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人员队伍适应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要求。

 解读机关: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联系方式:28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