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以来,铜陵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铜陵样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6.4%,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8%,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远超“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全市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历年来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无劣Ⅴ类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 年下降19.1%、21.6%、5.06%、19.7%。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十三五”期间成功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23.38%,森林蓄积量393.43万立方米,全市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保持稳定。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也是铜陵市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城市的关键时期。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铜陵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划计划、《中共铜陵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修订)》,编制《铜陵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制定意义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了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铜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主要内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25年,全文共五章。
第一章是发展基础,系统总结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导向明确、可控可达、便于考核的原则,确定了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大类17项指标。
第三章是主要任务,紧密结合《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修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八项任务。一是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全面绿色转型,二是开展达峰行动,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三是聚焦长江保护,打造沿江生态廊道 ,四是突出三个治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五是坚持闭环管理,树立无废铜陵样板,六是改善农村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七是加强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八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章是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110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同时加强与各县区协同联动,分期、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第五章是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考核评估共4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解读机构:法规科
解读时间:2021年7月4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2-261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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