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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媒体解读】《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修订印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27
有效性: 有效
【媒体解读】《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修订印发
发布时间:2022-12-27 15:39 来源: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壮大我市大数据产业,打造数字经济竞争优势,近日,《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修订印发,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育措施、监督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细则》调整了大数据企业的认定范围,重新划分了大数据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类别,将大数据企业分为“大数据服务”“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品制造”三类。《细则》规定,对于被认定的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将纳入市大数据企业库,支持开发利用政务数据,支持大数据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县、区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对大数据企业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