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遵纪守法,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根据贵办《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法领办〔2022〕11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法治学习责任落实落细。
一是强化集体学习。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日常谈心谈话、案卷评查等工作,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法治学习全覆盖,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2022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5次。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监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结合二十大召开和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法治课、并研究部署相关宣传活动2次。
三是深化法治教育。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学习和普法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培训班、案卷评查和旁听庭审活动,邀请市司法局及市委党校等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知识测试和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各类测试,在以案示警和以学促用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全年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6次。
二是在依法依规决策方面,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项多章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二是明确审核机构。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我局确定由办公室(法规科)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及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对涉农的27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保留21项,废止6项。
三是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四是明确审核内容。对立案的违法案件,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三是在优化审批监管机制方面,积极推进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指标持续优化。
一是核减申请材料。全面核减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或重复提交的证明,借助大数据搜索,清理兜底性证明材料,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加强“一码通办”和电子证照库应用,通过“皖事通”扫码将企业和群众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性调出,减少重复填写和提交。
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合理压缩群众和企业到农业农村部门办事时间,受理、审核和审批全程推行AB岗制度,现平均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达70%以上。2022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件,政民互动平台咨询16件,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无不良投诉和举报,办件满意率100%。
三是优化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申办,也避免了一年内同一户重复检查,真正做到了“最多跑一次”。2021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考核被评为市级优秀单位。
四是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创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与方法,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省级指标招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72人(事业编35人,禁捕退捕专项周转池事业编制37人),副县级建制,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2个科室和4个大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及时划转现有执法人员。2022年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录取10人,目前共到位66人,已达到省委编委要求的“不低于90%”的目标。
二是全力保障执法经费。2022年,市级落实执法经费90.16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项除外),落实办公场所591.48平方米;配置了执法车辆4台、渔政执法船只及快艇4艘,配置船用激光球形摄像机2台、光电视频监控3部、小目标雷达2部、执法记录仪20台,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和执法记录仪等相应设备,基本满足了执法工作需要。
三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市新进执法人员32人参加资格认证农业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分批次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综合执法网络培训,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测试3次,组织执法人员61人学习培训30学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四是坚持规范执法流程。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互查,形成“法制审核、集体审理、案件评查、矛盾调解”一体闭环管理机制。
2022年1—12月,我局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241件,已结案230件,在办11件,涉及渔政、兽药、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领域。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在2022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比赛中,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团队三等奖。
五是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主题普法活动,法治乡村氛围持续向好。
一是明确普法任务。年初,制定了全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12期,将《渔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涉农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宣传计划。
二是落实实时普法。执法支队借助日常巡查,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开展普法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权威法律解读,推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说理式执法,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田头,将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贯穿农业执法全过程。
三是开展集中宣传。结合春耕备耕、国家安全教育日、放心农资进村下乡、国际禁毒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司法、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了多次“送法进乡村”活动。针对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安全生产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普法志愿者们深入各个乡镇,发放宣传材料共计5000余份,赠送作物种子约1000袋,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讲解法律政策,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扩大了农业普法宣传的影响,营造了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
四是丰富普法形式。结合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常态化社会普法,不定期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及乡村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将农业行政执法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注重教育实效。2022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293次,出动执法人员3401人次,查获涉案人员257人,涉案(处罚)金额共12.834万元。同时,执法人员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和涉案人员发放宣传活页、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耐心教育引导,以教代罚,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达到了较好的执法普法效果。“枞阳县某大药房未经批准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被省农业农村厅作为2022年度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查某某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有关视频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农业科教频道《三农时空》栏目播出。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三农”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履行政府部门法定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四是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五是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宣传,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