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陵市林长制改革实施情况新闻发布词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世林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为大家介绍铜陵市林长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铜陵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1956年建市,是美丽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皖中南中心城市。现辖一县三区,总人口170万人。全市林地面积128.47万亩,森林面积11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4.86%,林木绿化率30.23%,森林蓄积量393.43万立方米。拥有古树名木946株,其中:名木5株,一级古树8株,二级古树79株,三级古树854株,古树群8个。湿地面积82.5万亩,湿地保护率53.7%。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个,分别是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浮山国家森林公园、浮山国家地质公园、浮山风景名胜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铜都省级森林公园;拥有3个国有林场,分别是市属国有林场、义安区叶山林场、枞阳县将军庙林场。
一、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为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我们不断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工作制度体系、惠林政策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年度重点工程任务体系等5大体系,印发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排定时间节点,落实月督查调度和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制度。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设立市级林长9名、县级林长57名、乡级林长364名、村级林长689名,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与属地管理的空间一一对应,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分级管理的林长制组织管理网格。创新与芜湖市建立联合林长制,制定印发了《芜铜联合林长制工作方案》,共同推进毗邻地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等任务落实。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体系,建立“一长一档”1110份、编制“一林一策”249份、落实“一林一技”70名、设置“一林一警”45名、选聘“一林一员”806名,形成了网格化、全覆盖的“一长三员”林长制管理机制。
二、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严格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出台了《铜陵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细则》,严禁未批先占、越界使用、毁林开垦、无证采伐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联合执法“清风行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毁林案件65起,依法保护了林业资源。
三、国土绿化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底线,全面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重点选择矿山生态修复、城镇村庄绿化、沟河道路绿化等拓展植树造林空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加强日常管护,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及时复壮修复,做到“一树一策,一木一案,一树一员”,全市挂牌保护古树名木946株。
四、森林灾害防控能力提升
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构建铜陵、池州、芜湖三地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2‰以内。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严防人为原因的森林火灾发生;不断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打造森林防火“尖刀铁拳”,2021年我市森林消防代表队获得安徽省首届国有林场职工森林防火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五、林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试点,推广“林权抵押+森林保险”贷款模式,累计流转林地30.8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4340万元。依托风景区、农庄、经济林基地,将现代林业与生态观光、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开发以林果游、林茶游、林花游为主题的林业生态旅游业,集中打造浮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风景名胜区、铜陵永泉农庄、铜官山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产品。培育省级以上龙头林业企业26家,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54个,经营面积达50.65万亩。发展林下经济35万亩,产值达8.2亿元。2022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5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新目标和新要求,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持续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森林防火等林业防灾减灾工作。
恳请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林长制,在全市形成知晓、支持、参与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凝聚社会广泛共识,形成推动铜陵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合力,通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最后也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铜陵市林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谢谢!
媒体问答:
问:请问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林长职责是什么?
答:《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
(一)市、县(区)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为: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林长制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林长制实施;
2、组织制定、实施林长制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以及林业重点发展任务;
3、组织落实科学营林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督促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4、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组织开展巡林护林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督促查处、整改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6、组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
7、督促林业等有关部门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8、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市级、县级林长按照分工,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责任,负责协调解决影响生态功能区域林业资源安全的重点问题。
(二)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为:
1、组织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林长制工作方案,完成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指导、督促村级林长履行职责;
2、组织建立基层护林队伍,建立护林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护林巡查;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4、指导、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履行主体管护义务;
5、及时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隐患以及破坏林业资源行为,并向上级林长和相关部门报告;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村(居)林长、副林长职责为:
1、开展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和防火、防灾宣传教育;
2、组织、管理、督促和检查护林员开展护林巡林;
3、协助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落实主体管护义务;
4、定期开展护林巡查,及时上报和协助解决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等异常情况;
5、及时劝阻非法采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采集野生植物等破坏林业资源行为,并向上级林长和相关部门报告。
问:请问我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办发[2021]25号)明确: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超过24%,森林蓄积量达到43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3%,林业总产值达到55亿元。
主要任务:完善“五绿”协同推进机制,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共15项具体举措。包括:加强林业资源管护、加快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进森林持续经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建立碳汇工作机制、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建立林业碳汇基金、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强林业品牌建设、加快林权规范流转、发展绿色金融、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问:林长制实施以来我市森林增长和绿化提升工程完成情况怎样?
答:实施林长制以来,我市累计完成营造林37.89万亩,建成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41个、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24公里、国家森林乡村6个。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率先对“三线三边三小”范围内废弃矿山实施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综合运用多种工程、生物技术措施,实行一山一策, 完成矿山治理复绿4000余亩。实施滨江生态岸线治理,将非法码头等沿江建设用地绿化造林造景,建成6.2公里滨江生态岸线。
五年来,铜陵市林地面积由121.57万亩增长到128.47万亩,增幅5.78%;森林覆盖率由23.91%增加到24.86%;森林蓄积量由350.02万立方米增长到393.43万立方米,增幅12.40%。
问:从发布词了解到铜陵市已形成了网格化、全覆盖的“一长三员”管理机制,请详细谈谈什么是“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机制?
答:我市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以“林长+警员+技术员+护林员 ”,构建了“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管护体系,明确林长、警员、技术员、护林员责任区域,确保每一个管护网格内有对应的林长,都有对应的护林员、技术员和警员负责。全市共设立林长1110名,配备森林警员45名,落实技术员70名,聘用护林员806名,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护全覆盖。
通过构建“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把管建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田间地头,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问:请问我市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公益林是指为了维护和改善社会环境,以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物种的多样性等作为主要目的,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森林、林地。公益林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生态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不破坏原有农林生态群落的前提下,达到生态和经济双赢。我市林地面积128.47万亩,其中公益林37.6万亩。2018年12月7日,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铜陵市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规定》,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省、市三级公益林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26/20元/亩(其中管护补助8元/亩)。我市每年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约1000万元,惠及林农6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