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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名称: 关于《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2.0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2.0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9 15:22 来源: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

意见(2.0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2023328日,《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2.0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精神,结合省亩均效益办《2023年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在前期《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2.0版)》(办〔202213号)的基础上,修订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立足铜陵工业经济发展现状,瞄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资源效益目标,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双重机制。通过落实《实施意见》,根据评价结果,运用差异化政策和配套措施,引导工业企业不断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投资方式,倒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持续推动工业经济质量效益提升。

三、起草过程

20231月,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开展经验,市经信局启动《实施意见》编制工作。

20231月中旬,按照省亩均效益办《2023年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拟定了《实施方案》中的分类评价计算思路,不断调整完善绩效评价算法,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

20232月上旬,完成成员单位及企业协会征集意见工作。

20232月中旬,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3222,文件经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2023328日市政府发文施行。

四、工作目标

20236月底前,完成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10月底前完成全市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2023年探索开展服务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在落实市级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基础上,探索亩均效益评价成果县级运用。“十四五”末,实现全市工业企业亩均产出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形成高效有序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和产业争优促进机制。

五、主要内容

一是评价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是特殊情况。设立过渡期、免评企业两类特殊情况。

三是指标及权重。规模以上企业:设置5项评价指标,共100分。指标和权重分别为:亩均税收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分。规模以下企业:设置2项评价指标,共100分。指标和权重分别为:亩均税收70分、亩均销售收入30分。

  四是计算公式。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之和,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数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各指标基准值*权重)

五是评级分类。根据参评企业得分,分为ABCD 4类,A类为前20%的企业,属于优先发展类;B类为排名20-65%的企业,属于提升发展类;C类为排名65-95%的企业,属帮扶转型类;D类为排名后5%的企业,属于倒逼整治类。

六是定档调档。年税收总量未达到100万元的,原则上不列入A类;新进规模企业不足一年的,原则上不列入D类。

六、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注重“两个突出”:一是指标设置突出导向性。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评价中突出研发强度、能耗强度等指标,引导企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原有评价指标基础上新增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主要指标纳入评价范围,将单位能耗税收调整为单位能耗销售收入二是结果应用突出针对性。注重“评”“用”结合,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等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提高要素资源使用效益,实现提质增效。将“亩均论英雄”与低效用地清理相结合,从工业用地前后两端共同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升产出效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二)建设数据平台。积极运用省级亩均效益评价系统平台建设,设置科学公正的亩均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档案。

(三)强化考核督查。市亩均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切实转变企业发展观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下一步工作

依据《实施方案》,在上半年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市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并严格落实上级配套差异化措施,探索拓展县区评价工作。

 

政策咨询部门: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科

电话:0562-283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