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社会经济调查队: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函〔2021〕33号)等调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要求,我部对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制定了《铜陵市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各科室、社会经济调查队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铜陵市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行〔2020〕19号)同时废止。
附件:铜陵市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铜陵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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