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12345市长举报热线,经向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铜陵市皖江环球港C区C1号楼一层31至36号及玻璃房商铺、由查志钢经营的铜官区爱彼酒吧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处于营业状态,场所内三个包厢有客人正进行歌舞娱乐活动,该场所负责人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等取证工作。 2023年9月26日,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10月9日,铜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向铜陵市铜官区文化和旅游局去函,咨询铜官区爱彼酒吧的相关审批信息。经查,位于铜陵市皖江环球港C区C1号楼一层31至36号及玻璃房商铺的铜官区爱彼酒吧在铜陵市铜官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批系统中无审批信息。 2023年10月10日,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查志钢的委托代理人刘伟进行调查询问。询问中,刘伟对铜官区爱彼酒吧无证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承认,提供了五张开台费凭证(开台费合计3190元),并表示2023年9月25日晚上执法人员检查的三个包厢客人没有交钱就提前走了,场所没有收到钱。刘伟表示,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场所意识到了错误,并完成了整改。 2023年10月11日,本案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你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并取得违法所得3190元的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16日,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领导小组集休讨论决定对铜官区爱彼酒吧(查志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予以取缔,并作出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壹佰玖拾圆整(319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6日,本机关向铜官区爱彼酒吧(查志钢)送达了编号为(铜)文旅罚告字〔2023〕14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铜官区爱彼酒吧(查志钢)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证据:举报处理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证据材料、《关于铜官区爱彼酒吧有关审批信息的复函》及《关于咨询铜官区爱彼酒吧有关审批信息的函》、消费凭证《证据材料》、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铜官区爱彼酒吧(查志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予以取缔,并作出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壹佰玖拾圆整(319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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