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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100MB1970295H/202309-0012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
名称: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47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0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47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16:51 来源:铜陵市民生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发改民生办20237

 

 

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民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市实施47项民生实事,经市政府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17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1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4. 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5. 新增64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不少于1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0项)

6.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14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7.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3525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8.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全市321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9.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61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10. 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按实际资助数量来,做到应资助尽资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11. 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87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12. 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3. 办理法律援助案228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

14.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做到“应帮尽帮”(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

15.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3460。(牵头单位:市残联

四、教育惠民(4项)

16.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落实中小学心理健教育指导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17.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2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810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委

18.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7.2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19. 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4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五、卫生健康(6项)

20. 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33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37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 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完成农村适龄妇女1.4万人次宫颈癌检查、0.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完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405人次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23. 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部分慢特病保障待遇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4. 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5.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项)

26.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7.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项)

28.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3公里、安防工程264公里、养护工程255公里。(牵头单位:交通运输

29.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八、文体服务(4项)

30. 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看一游一品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1. 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23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2.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丰富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3.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248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九、城乡建设(10项)

34. 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不低于409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5. 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山水铜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0个左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36. 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00套、基本建成205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37.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722套(间)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38. 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6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39.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40.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全面保障农村电力供应需求(牵头单位: 国网铜陵供电公司)

41. 快递进村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稳定运营全覆盖牵头单位:邮政管理局)

42. 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27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3.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党的政策理论宣传站、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4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项)

44.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0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45.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1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6. 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7.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实施民生实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县区相关部门务必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紧盯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高频调度、加快推进,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完成要加强工程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全力打造精品工程、阳光工程。要凝聚工作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部门及区县月度信息报送制度文字信息:部门每月不少于1篇,县区每月不少于15篇;图片信息:部门每月不少于1组,县区每月不少于5组;每组10张照片;视频信息:县区每月不少于3注重把各项民生实事的政策内容、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财政部门要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紧盯群众所需,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明确市县财政资金来源结合项目进度适当提前拨付资金,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民生办每月对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创新创优,并对民生工作争先单位的予以激励

 

附件:202347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19日        


附件

202347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 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 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力争今年52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对被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给予奖补。

3.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745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2700个左右,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 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线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

2. 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一次性补贴,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3. 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17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1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多渠道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工作。

2. 实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100%,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3. 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 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 公布并执行 2023 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按照属地保障原则,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省级以上财政予以补助,并做好统筹指导。

2. 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由中央、省、市、县(区)财政统筹安排,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至640元。

3. 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市对县区有关绩效评价。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64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不少于1家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给予验收合格的新建老年食堂10万元、老年助餐点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和改造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应具备助餐功能,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鼓励由社会餐饮单位改建参与老年食堂助餐服务,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改造并开放食堂,结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补助。建设补助费用,市县两级按46分担。

2. 落实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对认定为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3. 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开展工作。

三、困难群体救助(10 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14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动态管理

2. 市总工会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全市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61人、子女助学29人、医疗救助55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

3. 民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分散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3525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 为不少于374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6万元实施,具体按《铜陵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定执行。

2. 为不少于3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助,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

3. 为不少于243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 为不少于688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完善铜陵市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科学编制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全市321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 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 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 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61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 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2.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除上级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3. 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绩效。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按实际资助数量来,做到应资助尽资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 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资助按实际资助数量来,做到应资助尽资助。

2. 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按实际资助数量来,做到应资助尽资助。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87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推进措施: 

1. 落实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完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

2. 对有需求的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按每户不高于2000元标准安排年度预算并据实结算。铜官区和郊区由市级统筹安排,枞阳县和义安区按市县(区)两级55承担。 

3. 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十二)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严格执行《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 各县区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市财政以2021年对各县区补助金额为基数对县区予以补助。

3. 补贴标准参照省级基础标准,原则上每年按照8.5%比例增长。允许各县区结合实际,适当提标扩面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铜官区、郊区提标资金由市区55分担,枞阳县、义安区提标资金和各县区扩面资金由县区自行承担。

(十三)办理法律援助案228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四)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做到“应帮尽帮”(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 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2. 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铜陵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3. 设立市、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其中市级资金按目标任务核定标准对帮扶对象进行补助。

(十五)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3460(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 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为不少于3460名具有本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年龄在18周岁—59周岁之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精神和一级智力、一级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 托养服务每人每年1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市财政以2021年度对各县区补助金额为基数给予县区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承担

3. 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教育惠民(4项)

(十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落实中小学心理健教育指导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按照中小学心理健教育指导性文件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筛查、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等工作。

2. 推广省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应用和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热线知晓,做好组织收看公益性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工作。

3. 成立铜陵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评选首批铜陵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持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十七)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2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810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 推进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鼓励开设普惠性托班。

2. 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鼓励县区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3. 各县区新建12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各县区对完成当年新增托位任务的县(区),按每个托位2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分别按照不低于600/生年、400/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生年。

(十八)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7.2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四个一批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7.2万人左右。

2. 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25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十九)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4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出台《铜陵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细化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

2. 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合理分配上级下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市、县(区)应承担的配套资金。

3. 积极应用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通过线上比对线下排查精准确认受助对象。

4. 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暑期资助热线、百千万大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五、卫生健康(6 项)

(二十)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33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37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 建立健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口腔健康教育,推广窝沟封闭等适宜技术,为适龄儿童提供口腔疾病干预服务。

2. 依托市口腔科质控中心作为全市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临床实施、复查督导等工作,确保适龄儿童牙齿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二十一)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推动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健全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网络,强化筛查阳性新生儿的召回和追踪随访管理。

2. 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政策宣传、指导工作。

3.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补助48元,听力筛查补助30元,不包括复筛和诊断费用等。

(二十二)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完成农村适龄妇女1.4万人次宫颈癌检查、0.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完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405人次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推进措施:

1.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每人340元,其中省级财政每人170元,市、县(区)两级财政配套每人170元并按4:6比例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2. 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二十)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 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设应用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功能模块,开通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理途径,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

2. 对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个病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医保出院诊断结算等信息,直接判断、认定相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后,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通知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对恶性肿瘤病种,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恶性肿瘤参保患者或患者家属通过慢性病网上申请鉴定系统主动申报慢特病保障待遇,完整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高在线专家审核效率,确实做到即申即享

(二十四)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 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通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自助备案渠道,对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实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

2. 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开通了电话备案渠道为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简便快捷的备案渠道。

(二十五)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 及时跟进安徽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进展,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六、环境保护(2 项)

(二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 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纳入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内容,逐月调度项目进展

(二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 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 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以双随机的形式进行年度覆盖抽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七、交通出行(2 项)

二十八)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3公里、安防工程264公里、养护工程255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 早谋划、早部署,提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提前摸排建设需求,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确保建设需求能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同时提前开展项目设计、图纸审批、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2.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采取日跟踪、周督查、月通报进行清单管”“分区推,确保各项目建设序时进度按月达标。

3. 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多层次检查考核,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十)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1.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3. 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八、文体服务(4项)

三十)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两看一游一品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推进措施:

1.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统一安排,落实好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

2. 积极向上推荐“两看一游一品一计划消费商户,鼓励铜陵企业积极参与。

3. 配合做好消费季活动在铜陵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三十)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23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推进措施:

1. 成立由宣传、财政、文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巡视(巡查)督查事项及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 推进将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纳入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与各级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广泛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和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系列活动。

3. 拓展建设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合作方式参与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鼓励各地对社会资本参与阅读空间建设的阅读机构给予运维扶持补贴。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对年度15分钟阅读圈建设给予补助。

(三十)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丰富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向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措施:

1. 由县(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和日常检查督导机制。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 4400元。

2. 对接群众需求,深入开展调研,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做到精准送戏;合理安排时间,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组织演出,确保送戏成效;加强活动指导,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3. 严格审核演出内容,确保演出剧(节)目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演出过程中可适当安排枞阳腔、牛歌、大鼓书等非遗特色节目,传承地域特色文化。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三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248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统筹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 育资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

2. 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 公布。与住建部门对接,积极盘活空闲空间资源,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

九、城乡建设(10项)

(三十)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不低于409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 编制完成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站点、数量、类型等明细台账,推动运营服务商场站数据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2. 研究提出分领域年度工作目标,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现有和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3. 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县区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一体化推进市、县、乡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肥瘦搭配、应建尽建的原则,推动充电站(桩)乡镇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

(三十)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山水铜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 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围绕宜居环境美、宜业生活美、宜游生态美、宜养乡风美,着力建设彰显山水铜韵的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2. 2023年精品示范村采取竞争性申报,省厅分配我市计划数10个,建设周期23年,我市安排枞阳县3个,义安区3个,铜官区2个,郊区2个。8月底完成市级摸底、申报工作。

3. 出台《关于高品质建设彰显山水铜韵的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价指标。

(三十)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1200套、基本建成205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 落实有关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

3. 实行按月统计、按季通报,委托第三方现场核实,对进展滞后的县区开展重点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十)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722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 突出职住平衡的原则,增强房源适配性,通过资金撬动和政策引导,按照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 以项目认定书为抓手,推动在简化审批、确权登记、财政、税费减免、落实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等方面落实支持政策。

(三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6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 优先考虑贴近百姓身边的绿地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口袋公园选址和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2.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落实口袋公园的建设资金,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3. 口袋公园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将口袋公园养护管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理范畴。

(三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 制定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措施。举办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

2. 按照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市本级和项目县(区)。

3. 充分利用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4. 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全面保障农村电力供应需求。(牵头单位:国网铜陵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 安排农村电网建设投资5418万元,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加快补齐枞阳地区农网发展短板。

2. 全面应用典型设计和通用设备,优化设备选型,采用高效能配变等环保型、智能化标准设备,提高配电网装备水平。

3. 深化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应用,加快施工转型升级行动,拓展无人机数字化验收应用场景,提升工程建设实效。

(四十)推动快递进村,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稳定运营全覆盖。(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推进措施:

1. 推动邮政快递企业统筹资源,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客邮货融合等方式加大合作力度,维持快递进村站点稳定运行。

2. 强化快递进村运行情况监测,跟踪行政村快递业务量变化情况,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村级站点的稳定工作。

(四十)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27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标准争取奖补。鼓励县(区)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辖区内未达标乡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2. 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

3. 扎实推进三规范、两强化,实现功能区域、停车管理、经营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监管、氛围营造持续强化。

(四十)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党的政策理论宣传站、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4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 全市新建45家以上、提升30家,累计完成75家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2. 市总工会设立驿站建设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各县区各单位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等方式加大建设投入。

3. 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公共安全(4项)

(四十)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0家商超和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 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 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经考核,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常年常态化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 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出台铜陵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2.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通过动员组织、推进创建、评估验收、认定公布等步骤组织实施。

3. 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示范单位动态监管工作,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

(四十)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推进措施:

1. 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切实发挥警格+网格劝阻宣防作用,推进无诈系列主题创建,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村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 建强市县两级联动反诈中心,增加专业力量,强化全市反电诈系统建设,提升预警反制能力,加强县区反诈劝阻专门队伍建设,提升预警劝阻质效,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3. 常态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震慑力度,健全案情会商等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打击质量。

(四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200 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根据每季度确定的活动主题制作投票问卷,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当季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

2. 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3. 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4. 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