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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0030971785/202309-0002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8 15:49 来源:铜陵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杨雯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市科技立项工作,推进科技强市的建议”(17-2-078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2021年-2022年未开展市级立项评审的主要原因

1、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2023年8月底,2019-2020年立项的145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超过90%的项目都未按计划进度实施,出现逾期未验收的情形。经清理,农社领域107个项目,只有2个项目按期验收。其中医疗卫生类立项10项,全部为逾期未验收项目,目前5个项目已提交验收材料,5个项目申请延期。如果在不及时清理的情况下,再安排市级立项项目,势必会影响项目规范管理,造成恶性循环。

2、受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足的影响,近两年每年三分之一(2000万元左右)的市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用于弥补兑现上年度涉企政策资金缺口。虽然在年初安排了市级计划项目立项资金,但在实际兑现过程中,必须优先用于兑现与省对市考核指标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等涉企免申即享政策,同时重点保障市政府领导签约的与大院大所合作专项资金(如:2022年度安排的1200万元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专项、500万元中国科技大学“鲲鹏计划”铜陵专项等),在市财政又不追加预算资金的情况下,实际上已没有资金支持市级项目立项。

二、关于“我市应始终高度重视科技立项工作,全力保障稳定的科技政策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1、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立项工作,去年出台的《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第二章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中明确规定“在传统产业每年组织实施20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在新兴产业领域每年组织实施30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今年新修订《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铜政办〔2023〕4号)第二条“一、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明确规定“1. 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和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

2、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是我局的重要职能工作,近两年在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不足的情况下,我局仍然高度重视科技立项工作。一是对列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配套补助。今年以来已兑现4个项目配套补助资金660.77万元(其中县区配套补助307.5万元)。二是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2021年以来,“动力电池用高延展性极薄铜箔关键技术开发”等9个项目获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安排资金900万元。三是为提高市级项目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已征集了86项技术需求,经专家评审,将技术需求分为A、B、C三类,A、B类列入市级项目指南予以支持。虽然医疗卫生类未提供项目技术需求,但为了保障项目实施,9月份我局又组织召开了由市卫健委、四家三甲医院参加的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已明确部分项目采取只下达立项计划而不予经费支持的办法,增加对医疗卫生项目的立项数量。

3、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安排大致情况是:市科技重大专项安排揭榜挂帅项目5-6项,经费500-600万元;市重点研发计划安排50项以上,经费80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50万元。其中高新领域15-20项,经费400万元;社发领域15-20项(含10项医疗卫生类项目,其中3-4项给予经费支持),经费200万元;农业领域8-10项,经费100万元;对外合作项目4-5项,经费100万元。目前正在制定项目申报指南,预计10月底前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年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所有项目立项经费列入2024年市应用技术研发资金计划,2024年3月底前项目经费全部拨付到位。

感谢你们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科技创新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办复类别:A

  人:江龙兵

联系电话:283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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