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国动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防办)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2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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