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尽责,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根据贵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法领办〔2023〕18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自评得分104.5分(含加分项4.5分)。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涉农法律法规等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法治学习全覆盖,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推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学习责任落实落细。2023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6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学习和普法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培训班、案卷评查和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局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各类测试,全年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6次。
3.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机构统筹”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于3月27和9月15日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大法治工作事项2次。
4.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带头宣讲或讲法治课1次以上。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部署和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于9月15日和11月24日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乡村振兴法治课2次。
5.机关举办法治讲座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学法用法活动。4月13日-14日,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政改处副处长詹学明和法规处副处长陈晓军在市委党校开展三农专题讲座,重点培训《宪法》《民法典》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执法实务、案卷制作等专题培训会,在以学促用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全年共开展各类讲座、培训5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6.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点任务部署会,要求提高站位、明确要求,按责任清单将指标分解到执法支队和各科室(中心)。局法规科牵头,督促相关部门把握时间节点、合力履职,按规定收集齐涉及我局的11项指标资料,按时报送至市依法行政办。
7.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一是加强“一码通办”和电子证照库应用,全面核减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或重复提交的证明,合理压缩群众和企业到农业农村部门办事时间,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件,政民互动平台咨询7件,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无不良投诉和举报,办件满意率100%。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任务5项,抽查各类企业共10家,所有检查结果均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并公示。二是建立领导包保联系企业制度,集中开展领导走访包保活动,同时张贴包保公示牌,做到包保干部信息、职责“一牌”清。三是高效办理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问题,2023年共处理平台问题18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
8.《铜陵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对涉农的29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保留23项,废止6项。二是聘请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项多章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三是在门户网站公布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四是开展案卷自查和市内案卷互查活动2次。五是加强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运用,全年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7条,行政处罚信息71条,组织14人参加执法证考试报名。六是公布6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
9.2022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情况。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整改清单中,关于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人员配比等问题,我局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所有执法人员均考取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将相关工作制度制作成展板上墙公示。法制审核人员共有5人,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数5%”的要求。
10.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落实情况。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部分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局按要求填写整改清单,通过学习+培训、开展案卷自查和交叉互查、组织参加执法大比武等举措,在2024年底前全面提升案卷质量,完成整改。
11.公共政策兑现情况。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政策共计11条,按照最小颗粒化要求,我局改造完成颗粒化政策27条。目前已兑现政策27条,兑现资金1231万元。
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12.协同配合做好法规起草等工作。积极协同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提请审议等工作,如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起草《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我局负责其中犬只免疫、检疫、疫情监测以及诊疗、防疫的监督管理,对禁养犬品种实施目录管理,指导和监督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后,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13.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备尽备。2023年,我局共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珍珠养殖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件,均由法规科进行了备案。
14.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必审、动态清理。2023年,局法规科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珍珠养殖的通知》等4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
15.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2023年,我局4项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局长办公会上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合法性审查情况,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16.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秉承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我局自执法支队组建之日起,便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工作机制,目前执行的是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如在2022年,我局在办理一起涉嫌销售假农药案时,经充分调查取证,认为当事人为首次违法、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书面承诺类似情况今后不再发生。我局对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这也是我局开具的第一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根据案件办理实际情况,我局未开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决定书。
17.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我局目前执行的是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2023年,我局办理的《瞿某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铜陵市某公司销售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案》等2个案件均按此裁量权基准执行。
18.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使用情况。2023年,我局在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7条,行政处罚信息71条,组织14人参加执法证考试报名,在市依法行政办《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情况的通报》中,我局被评为“录入较好”的7个部门之一。
19.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局法规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中心),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可行性进行了仔细研究,同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风险发生进行了充分讨论。2023年,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与2022年保持一致,将“动物诊疗机构设立许可”“《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范围。
20-24:行政复议等相关情况说明。我局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败诉案件,也未发生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
25.认真实施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要点。一是对接市委编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联动优化审批职能,推进“全市一单”清单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联动健全执法体系,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聘请了166名退捕渔民为护渔员,参与禁渔工作的日常监督,构建起强大的市县乡三级监管网络。加强“人技结合”多部门联动执法,针对农资市场、长江禁捕、生猪屠宰等涉农行政案件多发领域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联合海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禁渔水域、农贸市场、渔具店开展常态化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三无船舶”等涉渔违法行为。三是联合市检察院印发《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精准服务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扎实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6.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项多章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27.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2023年,项多章律师参与处理我局涉法事务共29件,其中参与相关会议4次(件),提出法律意见,进行规范性文件、相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9件,提出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参与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包括对案件实体、程序的讨论、会商、法制审核、强制执行共计5件,接受法律咨询10件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1件。
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28.组织开展以“八五”普法规划为重点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结合部门实际,于年初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渔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宣传计划。二是落实执法普法有机结合。执法支队借助日常巡查,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一线执法活动开展普法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权威法律解读,推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说理式执法,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田头,将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贯穿农业执法全过程。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根据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每季度选择至少一个典型案例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通过案件简介、调查处理、法律分析和典型意义解读,以身边人、身边事诠释法律法规,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开展送法下乡集中宣传。结合春耕备耕、放心农资进村下乡、国际禁毒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送法进乡村”活动。今年以来,针对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乡村振兴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普法志愿者们深入各个乡镇,发放宣传材料共计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讲解法律政策,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扩大了农业普法宣传的影响,营造了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五是多管齐下丰富普法形式。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及乡村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以“长江禁渔,人人参与”为主题的倡议承诺宣传专项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沿街商铺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餐桌标贴等形式大力开展十年禁渔宣传;对过境商货船联合开展登临检查,发放宣传手册,发送禁捕、禁钓警示短信;倡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签订“不捕、不钓、不买、不食”承诺书;在门户网站发布第三季度禁捕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与铜陵网合作开展线上宣传和签名活动,多管齐下持续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实效。2023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017次,出动执法人员3350人次,查获涉案人员103人,涉案(处罚)金额共9.75万元。执法人员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有高度有温度”的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和涉案人员发放宣传活页、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耐心教育引导,以教代罚,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对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达到了较好的执法普法效果。七是加快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我局牵头制定了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和程序等,明确年度培育指标进度;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长江禁渔、邻里矛盾、防诈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法治培训会,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乎农村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理论实践相结合,分批次给拟培育对象进行了既生动又深刻的法律教育培训。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321户,全市涉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
29.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情况。2022年,局领导班子主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自觉把学法普法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书籍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执法理念,将法治建设、学法普法与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局14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均把学法普法、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履行法治责任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0.2023年度信息报送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法治工作相关动态,先后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依法行政办和市法宣办报送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事迹、案卷评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等各类信息6条,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典型案例、开展执法证资格测试、执法大比武活动等各类信息6条。
五、加分项说明
(一)我局办理的《张某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在农业农村部2023年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
(二)我局办理的《瞿某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被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作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通报;
(三)在安徽省第一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我市代表队以总分第二的成绩荣获团体二等奖,其中孙光同志以个人第二名成绩荣获个人二等奖;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三农”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履行政府部门法定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宣传,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