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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8 16:47 来源:交易管理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2版《目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2024版《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二、起草依据

《目录》的修订依据主要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203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是政府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手段。2024版《目录》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目录》自202311月份中旬开始修订起草,126日以书面形式向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21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步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公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个单位无意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枞阳县公管局等9个单位提出了17项建议。我局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后,于2024122日送省发改委公管办审核,省公管办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我局根据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局党组研究于326日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是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实际,并在2022版市级交易目录基础上修改完善的。2024年版目录共1517项。

(一)通知正文:明确了各类项目的交易场所,由市、县各自负责管理本级交易场所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明确监管部门,市公管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内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监管;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或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交易限额标准、交易方式和依据;鼓励《目录》以外,市、县(区)国有企业的与工程无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等未列入本《目录》的项目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目录正文:目录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资产出售、资产出租、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林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排污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其他共15类项目,分别明确具体项目内容、交易平台、交易监管部门和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

(三)与参考目录区别:对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因我市无海洋资源交易和草原交易类交易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碳排放权交易类项目不在我市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除以上项目外,其余项目全部纳入2024版市级目录。对比2022年版目录共1114项,2024年版目录共1517

六、创新举措

(一)扩大进场交易范围。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新增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类别。

(二)明确交易监管责任。新增了交易监管部门,明确各类交易类别所属监管部门,理清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

(三)细化交易内容。在2022版市级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政策法规依据,对政府采购、资产出售、资产出租、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林权交易、无形资产等交易类别交易内容进行细化,规范表述、明确政策法规依据及调整限额标准。

七、下一步贯彻执行《通知》有哪些工作安排?

(一)加强监督检查。市公管局将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督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项目类别、交易限额进行对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做到交易监管无死角

(二)开展培训宣贯。市公管局将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强化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目录》宣传解读,使各地区、各部门尽快了解和掌握修订的主要内容,实现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三)做好信息收集。及时收集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各县区、开发区、交易各方主体的反馈信息,认真研究分析,结合相关文件精神,适时优化调整。

    解读机关: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咨询科室:交易管理科   
    联系方式:0562-588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