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策文件库
文件分类: 市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个人 公正监管 其他 民生政策库 其他
名称: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划调整期间严格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文号: 铜政告〔2016〕1号
生成日期: 2016-01-04 发布日期: 2016-01-0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划调整期间严格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 发布机构:wys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有效防止区划调整期间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区划调整期间严格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均属违法行为,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

二、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充实违法建设管控力量,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区划调整涉及控违拆违责任、存量违法建设摸底材料、违法建设查处卷宗需要移交的,移交人与接受人要签字确认,确保资料完整性。

三、市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建、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协助县区政府和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做好控违拆违工作。

四、因控违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新的违法建设未得到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的,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9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违法建设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举报违法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229号)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七、举报电话(邮箱):

(一)市查违拆违办:12319城管热线(24小时),056228081172859809(工作日);举报邮箱:tlcwcwbgs@sina.com

(二枞阳县:05562857309(工作日)。

(三)铜官区:056228321606863690(工作日);189562656261395590859124小时)。

(四)义安区:0562881963224小时)。

(五)郊区:05622896778(工作日),1895626377824小时)。

(六)铜陵经开区:05622801151(工作日),1395593921624小时)。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