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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建函〔2022〕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33604
关于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6:28 发布机构: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关于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223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自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以来,效果良好,有力推进了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设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履约,根据铜陵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要求,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的扩大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范围

继续坚持在我市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扩大将全市(含枞阳县)县乡公路施工和养护、市县投资适用C类评标方法的水利施工、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建设、土地复耕等工程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应用范围。招标人应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或评审要素,择优确定中标人。市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企业信用信息的获得

市内外公路、水利企业可按照《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信用分,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对行业企业信用分的评定,并通过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以下简称市建筑信用系统)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分。

三、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规则

1、限制黑名单企业投标。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所有类别的施工招投标项目投标。

2、优化平均报价计算方法。投标企业信用分38分以下且排名在后20%的报价不参与报价的抽取和平均值的计算。

3、合理确定县乡公路施工及养护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企业信用分低于38分且排名在后40%的企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丰富水利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C1类评标方法,招标人可不加修改地运用水利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C1类评标方法,也可采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和市建筑信用系统企业信用分值各3分的方法。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计算方法:市场行为分值≥95 分,得 3 分;85 市场行为分值<95 分,得(3-级差)分;75 市场行为分值<85 分,得(3-级差*2)分; 60 市场行为分值<75 分,得(3-级差*3)分;其余不得分。(具体级差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00.2 中选择确定) 。市建筑信用系统企业信用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企业信用分×0.03(信用分值占比)×2.5(调整系数)。

5市县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土地复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可参照相关行业招标文件范本应用企业信用信息。

本通知由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公管局负责解释。市公管局可根据应用情况,商行业主管部门后适时调整信用信息应用规则。

特此通知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铜陵市水利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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