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开展市容环境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函〔2022〕117号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市建投公司:
现将《市住建局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
市住建局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函〔2022〕99号)和《铜陵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城管委〔2022〕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围绕环境卫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架空缆线等治理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有序开展市容环境治理,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建设“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消除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市容环境面貌,提升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畅通便捷、舒适宜居、精致精细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着力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全面排查铜官大道、陵江大道等道路绿化带内渣土高出路牙石、行道树树池内渣土和落叶堆积过多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治工作,重点治理铜都大道三期道路分车带绿化粉尘、积尘。(牵头单位:局城管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园林局、市建投公司)
2.加强 “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公益广告牌、路灯杆、路名牌、无障碍牌、城市雕塑等 “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巡查督办公安、城管执法、强弱电等部门在主、次干道埋设的杆件、箱体的卫生清理。(牵头单位:局城管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园林局、市建投公司)
3.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水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整治入江入河排污口,推进横港扫把沟片区水环境治理。启动新民、西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牵头单位:局公用事业科;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处、铜陵首创排水公司、西湖污水处理厂)
4.强化公厕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加强公厕管护,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局城管科;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天井湖景区管理处、市建投公司)
5.强化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现场管理。加强正在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现场管理,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牵头单位:局住房保障征收科;责任单位:市征收中心)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
6.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等周边区域为重点,落实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管理精细化、标准化。(牵头单位:局城管科、局质安科;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天井湖景区管理处、市建工局)
7.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清除直管公园游园广场和市政设施上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牛皮癣”,清除燃气、供水户外设施上的“牛皮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清除施工围挡上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牛皮癣”。(牵头单位:局城管科、局公用事业科、局质安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园林局、市天井湖景区管理处、市公用事业处、市建工局、市建投公司、铜陵港华燃气公司、铜陵首创水务公司)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
8.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 “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应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牵头单位:局城管科、局公用事业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公用事业处、铜陵首创排水公司、市建投公司)
9.清理整顿车辆停放。会同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严禁设置停车场道闸挤占人行道、机动车辆利用人行道驶入停车泊位,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对已经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要充分研究论证,确有必要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共享单车违规占用绿地、盲道现象,及时告知有关部门。(牵头单位:局城管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建投公司)
10.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局城管科、局公用事业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公用事业处、市建投公司)
(四)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
11.推行“多杆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公共自行车棚、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无人管理的护栏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推动架空线缆改造,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和规整。(牵头单位:局城管科、局物业科;责任单位:市市政处、市物业处、市建投公司)
(五)聚焦群众关心关切
12.开展噪声污染扰民整治。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局质安科 责任单位:市建工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3月中旬)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全面开展排查,编制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治理内容、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
(二)重点攻坚,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3月下旬至10月)
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有序实施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巩固提升,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对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点,分析原因,落实举措,加强源头治理,严防回潮反弹,实现市容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确保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调度。局城管科负责统筹督办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我局文明创建年度考评,不定期督查督导,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各项措,积极总结推广治理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