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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办〔2014〕52号
生成日期: 2014-05-04 发布日期: 2014-05-0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 00:00 发布机构:wys 字体:[ ]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4

 

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深入合作,确保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14年与央企合作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4年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谋划、有序推进;优选项目、招大联强;突出重点,加强对接;强化领导、务求实效。

二、目标任务

切实将我市与央企合作发展作为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通过全市各县区、园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确保完成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目标(即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51.91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64.90亿元,新竣工项目投资规模59.93亿元,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70.74亿元)的基础上,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调整市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园区、市直相关单位和有关企业落实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相关事宜衔接和调度,央企合作项目的谋划、收集、筛选以及相关资料的编印等。

(二)组建与央企合作发展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为强化各县区、园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合作互动,整合信息和人力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围绕主导产业组建4个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积极开展与央企合作发展项目谋划、推介、招商和推进建设等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投融资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建投公司、市示范园区管委会、狮子山区政府组成,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主要做好临港物流业、铜深加工、光电产业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项目谋划、推介、招商和对接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由市招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委、市科技局、铜陵县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发展投资公司、铜陵有色控投公司组成,市招商局为牵头单位,主要做好铜深加工(铜基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项目的谋划、推介、招商和对接工作。

第三工作小组:由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铜化集团、皖能铜陵发电公司、郊区政府组成,市经信委为牵头单位,主要做好现代物流、化工新材料、再生资源利用(铜拆解)等产业项目的谋划、推介、招商和对接工作。

第四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铜官山区政府组成,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主要做好现代服务业项目的谋划、推介、招商和对接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央企对接合作,是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的战略决策上来,着力深化和推进与央企的战略合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县区(开发园区)作为与央企合作的主体作用,根据省下达给我市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落实(附件12),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修订出台2014年与央企合作考核办法,突出央企合作发展工作成果的量化考核,并将招商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整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大奖惩力度。

(三)加强项目谋划。各县区、铜陵经开区、市示范园区全年要谋划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4个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全年新签约项目不少于3个,新开工项目不少于2个。各小组牵头单位要认真摸排今年本小组与央企对接的项目计划和新增项目,项目简介于本方案印发后1周内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办公室对所报项目进行汇总和筛选,按招商推介需要进行包装和编印成册,作为我市及各项目前期工作小组与央企对接、宣传和推介的规范资料。

(四)加大招商对接。实行重大项目市领导联系制,由各县区(开发园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结合各自谋划的项目找准目标央企,制定活动方案,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上门推介对接活动。同时,积极利用第十三届中国(铜陵)青铜文化博览会等平台,邀请相关中央企业来铜交流考察,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五)突出项目推进。与央企合作发展的各项目单位要深入做好已签约项目推进工作,在建合作项目抓进度,力争项目早投产、早达效;前期项目抓开工,确保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在谈项目抓签约,并积极谋划合作平台和推荐项目包装,力争全面完成与央企合作发展目标任务。

(六)完善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每月将项目招商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倪伟光,电话:5880573,传真:5880574,邮箱:tcb0562@163.com)。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抄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附件:1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4年铜陵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