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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文号: 铜数综〔2023〕15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2-1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多规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2-5858012
关于印发《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09:18 发布机构: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改办、市自规局、市住建局:

现将《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023216日  

 

 

 

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帮办代办流程,切实服务企业,增强企业获得感,结合《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年的工作实际,现制定修订方案。

一、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人员工作职责

1.依业主单位申请,为项目审批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提供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并将申报材料提交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对帮办代办过程中出的问题积极与相关审批单位进行协调推进。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企业反馈项目办理进度。

3.按照接待咨询、业务办理、跟踪督办、材料流转、发放结果、办结评价、资料归档的服务流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4.根据所帮办代办项目不同特点,合理制定项目办理流程图、路线图,对每个项目量身订制办理程序,最优路径推进项目审批。

5.熟练掌握项目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操作流程,及时做好涉及项目审批政策法规知识库的更新。

6.根据项目需求做好其他协助工作。

         二、帮办代办工作流程

         为增强服务企业的实效性,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系统平台功能布局,增设我要咨询”“我要代办等业务板块,服务企业更直接、更直观。

(一)增强服务实效,制定《铜陵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网上帮办代办流程图》(附件1

(二)提升服务质量,修改了《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服务申请表》(附件2)和《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委托协议》(附件3

三、帮办代办人员信息

市级帮办代办人员:

罗迎庆  联系电话:180****5885

    联系电话:188****6807

枞阳县帮办代办人员:

    联系电话:151****9187

唐义学  联系电话:189****9709

沈雯雯  联系电话:139****6630

    联系电话:187****0665

市义安区帮办代办人员:

张高远  联系电话:180****0690

    联系电话:139****6500

    联系电话:139****1008

市经开区帮办代办人员:

    联系电话:139****9004

市铜官区帮办代办人员:

    联系电话:187****5369

市郊区帮办代办人员:

    联系电话:198****5056

姚能智  联系电话:156****8986

 

附件:1.铜陵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网上帮办代办流程图

         2.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服务申请表

         3.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委托协议

 

附件1


附件2

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服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地址

 

投资总额(万元)

 

资金来源

 

土地性质

 

重点项目

□是 □否

项目规模

与内容

 

 

 

 

 

 

 

委托帮办代办信息

申请帮办

意向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工程建设许可

□施工许可 □竣工验收和备案

□其他

申请帮办

事项

 

帮办人员签名

及联系方式

 

跟踪办理情况

 

备注

 

 申 请 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3

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委托个人(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要求,签订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代办委托协议。

一、代办内容

甲方将下列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委托乙方代办:

(一)委托代办项目名称:

(二)委托代办具体事项:

 

(三)甲方确定联系电话为联系人,具体负责与乙方代办员的日常沟通联系。联系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指派帮办代办人员:单位电话为甲方提供代办服务,代办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职责

一)负责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与代办员共同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整理工作。

二)根据审批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三)审批环节必须由五方责任主体到场的,甲方应及时派人到场。

)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类规费。

五)协助乙方对代办员的管理,向乙方及时、客观反映代办员的工作表现,并对代办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乙方职责

一)按照法高效、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协同联动原则,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二)负责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提供咨询辅导,指导甲方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详细说明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以及材料的获取途径等。

三)协助甲方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然后由代办员通过审批服务平台填写一张表单,上传一套材料,通过系统分派至相关审批部门办理。

四)负责跟踪监督各部门审批进度,跟进了解审批中的问题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同时制定相关解决办法,落实协调工作等

五)按要求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六)对甲方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所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 协议终止

一)委托代办事项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代办实际情况,书面提出终止本委托协议,本委托协议终止。

三)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者甲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委托协议。

、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代办服务,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必须由甲方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甲方无须为 此支付代办费用。

二)乙方将认真履行代办职能,并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力争及时、有效完成代办任务,但乙方不保证所代办项目能完全按照甲方所希望的时间或结果办结。

三)本协议所指的代办服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办人员签字:

 


 

                                   签订时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