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
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通用规范》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5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通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窗口咨询服务规范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礼貌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在窗口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生人与熟人一样和气,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接待,受理与咨询一样热心,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样热情;
3.坚持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的原则,对手续、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能当场办理的,应负责跟踪办理情况,依法依规在承诺时限内办理或答复;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应做到有问必答,直到服务对象满意;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
6.工作时,服务用语要通俗易懂,提倡讲普通话,禁止使用伤害办事人员感情、损害部门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语言和语气。
二、电话接听规范
(一)接听原则
举止文明,答对有据,懂礼貌,善礼仪。
(二)接听电话要求
1.接听电话时,应讲普通话或相应的外语,发音清晰,语速适中,音量适宜,语调甜美圆润,语言简练,表述准确,热情、主动、耐心接听,力求通过声音传递愿意为对象服务的信息;
2.电话铃响三声(10秒)内应及时接听电话,首先要向对方问: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
3.先自报家门,如“您好,这里是××窗口(科室),请讲”,再询问对方的要求等;
4.与对方交流时要认真倾听,并让对方作必要的重复,确认来电意图;
5.如要求或问题不能立即解决,需扼要汇总和确认来电事项,须告知“很抱歉,这件事我会尽快给您回复”;
6.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的电话是××××”;
7.在接听电话时,恰逢另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可先对通话对象说明原因,请其稍等片刻,然后立即去接听另一个电话。 待接通后,先请对方稍候,或过一会儿再打进来,随后再继续刚才的电话,同时说明“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8. 如果对方找他/她人接听电话,应立即去找,并告知“请稍等”;如所找之人不在或忙于工作,一时难以结束,则请对方过一会儿再打电话;
9.接到抱怨或投诉电话时,不与对方争执,并表示尽快处理。如不是本部门的责任,应把电话转给相关部门和人士,或告诉来电者该找部门,找谁和怎么找;
10.通话完毕,应等对方结束谈话再以“再见”或“谢谢”为结束语。对方放下话筒之后,自己再轻轻放下,以示对对方的尊敬。
(三)规范用语
1.您好,这里是××窗口(科室),请讲。
2.请问您贵姓?如何称呼您?
3.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
4.您稍等。
5.您别急,请慢慢说。
6.对不起,有些问题没有听清楚,请您再重复一遍。
7.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请讲。
(四)禁忌用语
1.你找谁。
2.急什么。
3.找领导去,我管不着。
4.我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吗。
5.有本事,你随便告。
6.说你不合法,你就不合法。
7.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
8.不知道、不清楚、不行、不能办。
9.你怎么什么也不懂。
10.××不在,没法找。
三、导询服务规范
(一)导询台设置
1.在人社医保服务厅内显眼位置处设置总导询台、在不动产服务厅、公安服务厅设置分导询台。
2.导询台应配备受理取号的办公打印设备、便民药品、老花镜等物品。
(二)导询人员配备
1.导询人员应熟悉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导询人员应熟悉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窗口分布和电话以及其他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信息等。
3.导询人员应为服务对象,特别是听力和视觉障碍者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
(三)导询人员职责
1.为服务对象做好受理取号。
2.为服务对象做好咨询,不能提供咨询的,导询到相关窗口。
3.为“老弱病残孕军”等提供优先服务。
4.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汇报,及时受理投诉。
5.完成市数据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要求
1.向服务对象提供导询服务应主动热情。
2.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时应详细明确,对服务对象咨询内容不能解答时,应告知服务对象获取该咨询结果的地点和方式。
3.对服务大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配套服务规范
(一)便民服务项目
1.复印: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2.自助电脑:提供电脑自助查询办事所需信息。
3.自助终端设备:提供打印、查询照片采集等服务。
4.快递:提供政务服务审批结果快递免费送达服务。
5.照相: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出国(境)通行证办理免费拍照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
(1)符合国家从业人员规定的条件。
(2)着装规范,仪表端庄,大方得体,佩戴工作牌。
(3)接待群众主动热情,提倡微笑服务。
(4)坚持使用文明用语。
2.服务质量要求
书写台:办事大厅设置书写台,台面展示办事指南和资料填写范本。
复印:严格控制复印等待时间,复印排队人数不应超过 10人,超过时应立即增加在用复印机和人员。
五、接待礼仪规范
1.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2.言行举止温和、谦恭、庄重、得体,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3.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4.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5.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6.服务过程中,应表现出训练有素、有条不紊的素质,要始终面带微笑,给服务对象以大方、亲切、健康之感;
7.应主动维护窗口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运行。
六、接待语言规范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办理许可手续、证件时,应对服务对象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话语;
4.禁用“我不管,问别人去”、“快点,要下班了”、“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我就这样、你去投诉好了”等语言。
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环境管理规范
(一)卫生责任划分
1.各部门窗口和市数据资源局机关工作人员所在工作区域的桌椅、后台办公室以及使用设备的卫生管理,分别由部门窗口和市数据资源局机关工作人员负责。
2.大厅地面、走廊、会议室、洗手间等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专职保洁人员负责。
(二)卫生形象要求
1.各部门窗口的卡座及后台办公室,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电脑主机、打印机放置在架子上,线路理顺并摆放整齐,严禁直接放置在地上。桌面上的设备、文具资料摆放整洁,除办公时须放置的文件、材料及必要物品之外,桌面上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公务处理完毕,桌面无资料堆放。
2.严禁在大厅内抽烟、就餐、吃零食、喝饮料,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泥沙、无油污等,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
3.沙发、桌子、茶几、等候区座椅等干净整齐,无灰尘,大厅内物品摆放整齐到位。
4.玻璃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框无灰尘、污渍;窗台无积尘、无杂物。
5.卫生间地面无烟头、茶叶、纸屑等杂物;大小便器无污渍,无尿碱;盥洗盆保持清洁畅通、无污垢;瓷砖清洁无污垢。
6.工作人员上下班换下的衣服须放入更衣柜或办公室衣架上,禁止摆放在工作椅上或随处乱挂。
7.各部门窗口形成的生活和办公垃圾自行负责袋装化,严禁将茶渣水倒入垃圾桶、大小便池或放置于其他公共部位。
8.市数据资源局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卫生,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窗口工作考核内容。严重违反卫生制度的,将给以通报批评。
9.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讲卫生的习惯,爱护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和美化大厅工作环境。对外来人员在大厅违反卫生制度的要及时劝告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