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策文件库
文件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民生政策库 其他 生活 便函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 文号: 便函〔2022〕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3-06-1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136032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08:18 发布机构:铜陵市水利局 字体:[ ]

为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导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防涉及水利工程溺水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我市目前已进入汛期、暑期,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暑期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强化问题意识,加强隐患排查

1.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对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危险河段实施全方位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加强巡逻看护,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在重点部位增设一些救生设备,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消除。

2.结合汛前检查,对学校、村庄周边的水库、塘坝、渠道、涵闸等水域及在建的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


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3.各水管单位在河道、水库明显地段及溺水隐患地点设立警示标识,修补、更新破损防护设施。充分利用水利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协助抓好溺水防范工作。

4.加强与水利工程周边村镇、学校的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着重介绍重点水域风险及危害,切实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

5.水管单位在河道、水库、渠道、塘坝、涵闸周边和镇村主要道口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引导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管辖的水库、水渠、河道及水利工程等重点危险水源的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进行督查检查,主要看危险水源隐患排查是否到位,看警示标牌设置是否到位,看关键位置救生器材配置是否到位。

2.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微信工作群等多种载体在社会上营造防溺水浓厚氛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3.积极配合教体局等部门,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防溺水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