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运管函〔2022〕372号)要求,现将《铜陵市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28日
铜陵市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运管函〔2022〕372号)要求,有序高效推进我市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作的部署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以工程安全、运行可靠、管理高效为目标,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对工程运行管理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二、实施对象
市直管水利工程,县、区管理中小型水库、中型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市直管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2023年底前,枞阳县管理的中型水库全面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县区管理的中型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3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2025年底前,县区管理中型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6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全市中小型水库全面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全市中小型水库、规模以上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四、标准化管理要求
(一)工程状况。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年度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市直管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2023年底前,枞阳县管理的中型水库全面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县区管理的中型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3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2025年底前,县区管理中型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6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全市中小型水库全面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全市中小型水库、规模以上水闸、五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并根据评价标准完成相关任务的管理自评。
(二)制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区各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制定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市水利局,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此后,各年度工作计划要于上年度12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
(三)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县区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和水利部、省水利厅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运行管理实际,梳理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事项,制定标准化管理制度,构建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管理。
(四)推进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县区各单位要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示范文本,编制所辖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针对工程特点,理清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价。
(五)做好标准化管理评价。县区各单位要根据市级印发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其标准应满足有关的标准化基本要求,建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所辖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工程的标准化评价工作,满足省级评价条件的,可申请省级评价。省级评价标准由省水利厅组织,并定期复核;满足水利部评价条件的,各县区可申请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市水利局将按照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类别,对各县区组织评价的标准化管理工程,进行标准化管理评价情况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通过标准化管理评价工程的10%,抽查不合格的工程,管理责任主体要落实整改,重新申报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市水利局负责所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及监督指导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承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县区各单位要成立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专班,明确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制订标准化管理工作年度实施计划,保证标准化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宣传力度,为标准化管理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区各单位要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要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两项经费”保障工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
(三)推进智慧水利。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智慧水利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已有应用系统,补充自动化监测监控预警设施,完善信息化网络平台,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提升水利工程安全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激励措施。县区各单位要将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单位及个人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相关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选择管理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且通过省级评价的水利工程,积极申报水利部评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评选把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运行可靠方面评审的重要参考。
(五)严格监督检查。县区各单位要把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水利工程监督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按年度发布标准化管理建设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力、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标准化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开、公正、透明,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六)强化信息报送。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市水利局建立季报告年考核工作机制,县区各单位要编制标准化工作进展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同时填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每季度末和年底前报市水利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继晖:0562-2136036
吴文艳:0562-2136540
附表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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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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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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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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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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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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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累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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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累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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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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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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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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