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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号: 便函
生成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5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136505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6:03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文件要求,为保障铜陵市水利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性和权威性,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工作由全局各部门共同保障,按照谁提供,谁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上网原则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要履行三审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非涉密、不泄漏公民个人隐私。

二、信息公开流程

(一)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科室指定1名责任心强、写作能力强的专人承担信息收集、编辑、报送等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能落实、见实效。

(二)实行

各部门要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

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

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信息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图片审核。对发布在水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复审后由市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

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和社会效应关,最终决定是否上网发布。涉及省级媒体发布的信息及局主要领导重大活动的信息需报经局主要领导审定。

各科室将拟发布信息的电子版、签批后纸质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确认履行三审流程,材料齐全后进行网上发布、归档保存。在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中国政府网、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开发布的信息,可以简化审批手续,由局办公室直接转载公开。

三、信息公开要求

(一)文字类要求

坚持宣传舆论的正确方向,报送内容需条理清晰,语句通顺,语义明确,发布信息不得出现违法、文字错漏、格式不规范的情形,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准确表述时间、地点、出席领导等信息,规范使用姓名、职务、单位名称,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

(二)图片类要求

采用JPG格式,整体清晰,明亮。

 内容:场景照片需正面取景。照片中避免出现玩手机、抽香烟、懒散仪态等情景,会议桌面避免出现不必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