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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交运〔2023〕141号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铜陵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9 发布日期: 2023-05-1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局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62169
铜交运〔2023〕141号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铜陵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4:51 发布机构: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铜交2023141

 

 

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义安区交通运输局,枞阳县公安局、义安区公安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规范全市驾培市场秩序,促进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铜陵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铜陵市公安

                             2023519


 

铜陵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驾培行业乱象滋生和蔓延,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治理驾培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

1. 驾培机构原许可有效期已过未及时办理备案的

2. 未经备案的驾培机构分训点、报名点

3. 已经备案的驾培机构未按规定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不一致的

(二)治理驾培机构违规培训行为

1. 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培训学时和记录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

2. 在未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场地驾驶培训的

3.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教学活动的

4. 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

5. 其它违规培训行为

(三)查处侵犯学员利益的行为

1. 教练员私自收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收取学员培训费用的;

2. 二次收费、重复收费,捆绑打包销售、巧立收费,诱导或变相强制学员消费的;

3. VIP服务不规范,使普通班型学员公平、透明、平等的消费权利受到侵害的;

4. 培训合同中暗藏霸王条款,培训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以及其它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

5. 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以及虚假承诺未兑现的。

6.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及其它义务的;

7. 其它损害学员利益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驾培信息一体化监管服务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1. 推动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强化培训学时监管,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培机构,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督促驾培机构按纲施训,严格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2. 加快驾驶员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驾培市场管理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推动形成社会参与治理新机制,努力实现驾培开放式管理和服务的新格局。(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3. 引入驾驶培训费资金第三方平台托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驾培市场风险,解决当前学员退费难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4. 加强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的联网对接。适时成立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专班,推动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无缝对接,尽快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市运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形成严管整治的高压态势

1. 开展一次针对备案情况的全面核查和治理。对全市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和治理工作,核查时严格做到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尺度统一,核查结果公开透明。经核查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责令限期一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抄送结果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市运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 开展一次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摸排和整治。针对驾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联合摸排和整治行动。摸排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度清单,实行公开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惩治、根治乱象顽疾,形成严惩一家、震慑一片的强大舆论效果。对涉嫌侵犯学员利益行为的,除依法查处外同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3. 组织召开一场约谈会议。对于问题突出、群众投诉率高的驾培机构,联合组织召开一场集中警示约谈会,通报警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规定,严正告诫企业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运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4.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认真梳理筛选整治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手册、海报、网络公开曝光一批损害学员利益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正面宣传整治成效,让违法违规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教育效果。(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5. 公布一张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布合规驾培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同步抄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供社会查询和监督。(市运管中心)

6. 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强化帮扶指导和对接服务,着力培育一批驾培行业标杆企业。通过组织召开全市驾培行业现场交流会,推广其在培训、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领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三)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

1. 围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要求,起草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投诉率排行、考核考评、企业信息报备、教练员认证登记等较完整制度规范,建立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驾培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2. 起草制定全市统一的驾驶培训合同范本,不断规范培训合同订立行为,维护消费者公平对等的消费权益。(市运管中心、市驾培行业协会)

3. 制定道路训练通行规则,科学指定若干条实际训练道路,明确训练通行时间,便于各驾培机构教学组织管理,提高实际道路训练效果,同时强化教练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实际道路训练交通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推进市场整合步伐,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引导驾培机构通过整合联合等方式,有效整合市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驾培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彻底改变小弱散的市场现状,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市驾培行业协会)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5月底)

召开整治动员工作会议,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驾培机构要及时传达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对照本方案中的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6月至8月)

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联动,对全市驾培市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9月至20244月)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驾培行业治理调查、监测、处理、反馈等闭环机制,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市驾培行业协会、局运输科、政法科、综合科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保障各项整治任务顺利有效推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义安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同步组织开展辖区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责问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监管协作、综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人员力量、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经费等方面的投入,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分摊,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经费投入,为整治提升行动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强化信息报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享典型案例。集中整治阶段,枞阳县交通运输局、义安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向局运输科每月上报整治统计报表。2023820日、20231220日、20244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

 

附件1.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备案排查治理统计表

2. 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月报表


附件1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备案排查治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驾培机构及分训点名称

备案类型

排查达标结果

不达标事项

整改验收结果

行政处罚情况

后续跟进措施

 

 

 

 

 

 

 

 

 

 

 

 

 

 

 

 

 

 

 

 

 

 

 

 

 

 

 

 

 

 

 

 

 

 

 

 

 

 

  

 

 

 

备注

1.备案类型:在已(未)备案、仍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超许可有效期未备案中选填;

2.不达标事项:在教练场面积、教练员人数、教练车辆数、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其它中选填;

3.行政处罚情况:填写罚款金额、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情况。

 

附件2

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

驾培机构名称

违法类别

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罚款(万元)

其他

 

 

 

 

 

 

 

 

 

 

 

 

 

 

 

 

 

 

 

 

 

 

 

 

 

 

 

 

备注

1.违法类别:请对照《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违规培训侵犯学员利益三类中选填;

2.违规行为:请对照《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重点任务,从具体事项中选填;

2.行政处罚情况:罚款请直接填写金额,其他请从通报批评停业整顿中选填;

3.备注:请填写移交移送或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