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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公开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请示 文号: 铜环〔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2-22 发布日期: 2022-02-2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综合科 政策咨询电话: 5880524
关于公开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2-02-22 09:38 发布机构: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市政府: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的函》(皖环督领办〔2022〕1号),要求以市级党委、政府名义,通过市级党报、市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分别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新闻通稿、整改报告(送审稿),现报请市政府审定。妥否,请批示。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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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稿

铜陵市公开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送审稿)

2020年11月9日—23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陵市开展了长江安徽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专项督察,2021年35向铜陵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铜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制订整改方案,细化29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底,整改方案明确的29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24个,其余5个正有序推进。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28次,市领导实地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80余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聚焦减污降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实施循环经济436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家、国家绿色园区1个完成沿江5家化工企业关闭拆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5%。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79个。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4%,居全省第;PM2.5平均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八;重污染天数为零。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和“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动,92个2021年度“1+1+N”整改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依纪依规4个党组织和单位、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五是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全域推进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

下一步,铜陵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继续把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保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以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铜  陵  市  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  日


整改报告

铜陵市落实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送审稿)

2020年11月9日23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陵市开展了长江安徽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专项督察,2021年35向铜陵市反馈督察意见。铜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持续增强。出台《铜陵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市领导包保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全面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必须”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效。针对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其余5个问题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正在整改推进中;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7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4%,居全省第;PM2.5平均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八;重污染天数为零。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四是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群众身边重复信访环境问题整治、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提升、自然保护地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等五大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全市群众环境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5%,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各分管负责同志对口督查、现场督办,市人大、市政协专题调研、监督指导,县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单位主动作为、合力攻坚2021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8次,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34项,市领导实地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80余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减污降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稳步提速,全市战新产业产值增长35%,居全省第8位。实施循环经济436提升行动,义安经开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顺利,成功入列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我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家、国家绿色园区1个。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完成沿江5家化工企业关闭拆除,全面推进15家化工企业改造提升。不断强化节能降耗管理,完成37家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入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完成省级节水企业(单位或小区)命名142家,一县三区全部获得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命名,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52个,稳步推进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和重点园区“一园一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全市3家水泥企业1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按期完成地方标准改造任务,超额完成2020-2021年长三角区域秋冬季PM2.5考核目标。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3个。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821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登记,拟填报核减入河排污口288个,已竖立标志牌391个,已立行立改数量59个,已完成整治方案编制108个。加强镇村污水治理,32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65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64条。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4个。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开展原亚星焦化厂风险管控三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有色金昌冶炼厂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推动尾矿库污染防治,核实完善34家尾矿库基础信息,完成尾矿库污染防治成效评估。深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4个管理办法,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建成“无废城市”重点项目36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完成率95.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出台了《铜陵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开展了“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和“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动,建立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1234”工作法,严把问题整改、验收、销号三个重点环节,强化问题交办、提醒、督办、约谈四项调度机制,做到整改调度有力督查通报有效、验收销号有序。92个2021年度“1+1+N”整改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经研究决定,依纪依规4个党组织和单位、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中科级干部4人、其他干部1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2人、诫勉3人。

(五)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立全市九大水系四级河长工作体系,设立各级河长718名,建立河长通APP“智慧巡河”工作机制,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完成一江两岸港口岸线整治项目180个。推深做实林长制,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以枞阳县、义安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加快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设立各级林长1804名,完成人工造林0.9万亩、沿江1公里绿化2642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3.38%。全域推进环长制,建立“一张网、双监督、三层级、全要素”的环长制组织架构,全市设立环境专项监督长934名、环境专项监督员3183名,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360个。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咬定目标不偏移,扭住问题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

(二)坚决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项清单,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提标工程,加强“五控”常态化措施,开展减污降碳协同行动,抓紧夏季臭氧、秋冬季细颗粒物治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提质工程,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短板,规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提升工程,加大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严格农业污染土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四)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推深做实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附件:1.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2.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附件1

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工作中创新思维不足,积极探索少,按部就班多,存在等靠思想;事前谋划不足,事后被动应付,边改边犯现象仍然存在。

完成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切实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发展,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最重大的民生,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2.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至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跟踪督办到位。2021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8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3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34项,市领导实地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80余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铜陵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政府与一县三区、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工业企业等21个单位签订《铜陵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企业超标排放等挂牌督办问题整改缓慢后,铜陵市没有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没有组织对园区各企业环境问题进行系统地梳理诊断,园区企业环境问题不定期出现反弹现象,之后相继又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重金属废水长期渗排,危废暂存库不规范等问题。此次督察发现,该区域仍隐藏着散乱污企业,未被清理整顿。

完成情况:

1.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挂牌督办问题已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销号(皖环办复〔2020〕1504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重金属废水长期渗排、危废暂存库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持续强化园区环境管理,对园区企业废水排放、固废暂存等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排查,累计检查园区工业企业250余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自省环保专项督察以来,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8家,并按要求规范整治到位,进一步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水平。

4.持续强化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加大城北污水处理厂及上游重点企业水质监测频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水质检测160余次,检测结果表明,城北污水处理厂及上游企业排水稳定达标。

三、铜陵市作为老工业城市,生产、生活、生态三区混杂,特别是历史形成的沿江一公里铜冶炼、化工等企业多达20户,占全市重化工企业营业收入的79%,产业布局不合理威胁着环境安全,制约着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整治提升,目前5家关闭拆除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关闭拆除工作,15家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已编制改造提升方案技术评估报告,目前15家化工业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

2.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四、横港扫把沟区域作为老化工集聚区,位于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区域内集聚着多家大型化工、冶炼企业,其北片区日均约1.5万吨废水未经末端集中处理,仅由企业自行处理后经黑沙河排入长江,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整治提升,目前5家关闭拆除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关闭拆除工作,15家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已编制改造提升方案技术评估报告,目前15家化工业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

2.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21〕93号),横港化工园区通过认定,成立了横港化工园区管理处,委托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编制《铜陵横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选址论证报告》,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已批复,项目可研报告正在修改完善。

五、2018年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复投诉的安纳达钛业、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和富鑫钢铁等公司异味扰民问题,虽然几经处理,但缺乏综合性治理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对群众的影响,此次督察群众仍投诉不断。

完成情况:

1.安纳钛业公司三套酸解低温等离子装置已建成并正常运行,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设施进行处理。

2.铜化有机化工公司5#苯酐生产线RCO装置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显示VOCs排放浓度稳定小于5mg/Nm3低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120mg/Nm3的要求。

3.富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行。

4.加强该区域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此次督察进驻期间,群众举报数量较上一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同比略有上升,部分问题反复投诉。督察组收到的群众环境问题投诉中,投诉超过5次以上的12件,其中部分问题反复投诉达27次。相关单位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硬招实招还不够多,一些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并伴生社会矛盾风险。

完成情况:

1.建立重复信访投诉问题清单,对群众反复投诉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核查,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机制,全力推进2020年省专项督察转办我市172件信访件整改验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3.环保部门对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组织验收单位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防恢复反弹。

4.坚持举一反三,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及时防范化解重复信访投诉。

七、铜陵市六国化工在整改磷石膏库给长江水质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老环境问题时,实施长龙山矿坑修复磷石膏回填工程,由于淋溶水收集不到位,又导致曹村村民组部分地表水及地块受到污染的新问题产生,今年8月份,群众就不断反映该环境污染问题,有关单位不重视,行动迟缓,此次督察群众反复投诉达20次,并发生集体上访情况。

完成情况:

1.委托河海大学完成了长龙山曹村区域环境污染溯源,目前长龙山曹村区域环境污染溯源已完成,污染区域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措施已落实。

2.编制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环境污染治理方案要求,稳定运行应急处理装置,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治理方案内容已全部落实。

3.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安徽华测检测公司根据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目前曹村区域3个集中控制点及周边水体总磷受控,下游顺安河、红星河水质达标。

4.实施环境污染补偿,编制土地流转和房屋搬迁补偿方案,项目征迁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底基本完成。

5.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三同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100万罚款,2021年5月25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八、截至1123日,涉及铜陵市尚未完成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环境问题整改2个中央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滞后于月度任务计划,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按期年底清零有难度。

完成情况:

1.全市1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2020年12月28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销号。

2.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已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销号。同时开展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累计检查园区工业企业250余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园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九、铜陵市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均依托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整改,但直到20209月初,涉及郊区和枞阳县共12个乡镇的驻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才陆续投入试运行,抽查的3个污水处理厂,均存在进水量少、进水浓度偏低及现场运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汤沟镇污水集中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规模2000吨,自9月试运行以来,日均处理水量不足200吨;义津镇污水集中处理站进口日均化学需氧量浓度仅30毫克/升左右;雨坛镇污水集中处理站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物膜反应器,生物膜尚未安装。

完成情况:

1.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县区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服务区域内已建管网全面排查及修复提升。

2.持续推进乡镇驻地污水管网延伸扩面等工程,枞阳县编制了枞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优化及配套管网修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通过县发改委立项。目前汤沟镇老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开工建设,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排查修复延伸扩面工程已完工。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优化及配套管网修复延伸工程正在积极推进。郊区制定郊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计划,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服务区域内已建管网排查整治工作。

3.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均已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妥善运行,建立起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十、根据铜陵市政府沿江1公里区域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2018年关闭拆除方案,5家应于20181030日前完成拆除的化工企业,尚有铜官山化工老厂区、柯信化工和金冠新材料3家公司未拆除。铜官山化工公司老厂区几经延期,督察时该企业仍未按期拆除,废弃厂房内堆放大量工业成品,磷肥成品库房破损,车间内积聚大量淋溶水,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完成情况:

1.已按规定和要求制定拆除方案、污染防治方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已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备。

2.2020年初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铜陵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出口不畅,将铁系颜料产品暂存在铜官山化工公司,现产品已运走,现场已清理干净。

3.磷肥成品库因停产已久,屋面失修存在漏雨现象,为防止雨水进入,已对破损库房屋面进行修复,确保了雨水不进入;库房内原有淋溶水和不合格产品(磷肥),委托铜陵正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4.铜官山化工公司拆除工作已完成,安全和环保效果较好,累计处置危废5098.96吨(其中填埋类2499.95吨、焚烧类81.27吨、物化类496.24吨、废水类2021.5吨),处置一般固废2285.649吨。已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

5.拆除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初调和详调已完成,根据初调和详细调查结果,准备开展进一步详细钻探采样工作。

十一、根据铜陵市政府沿江1公里区域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改造提升的15家企业,依据技术评估意见,离整治目标还有差距。

完成情况:

1.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沿江1公里区域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124号)、《关于2018年铜陵市沿江1公里区域化工企业关闭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8〕142号)等文件。

2.15户化工企业制定了改造提升方案,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15家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已编制改造提升方案技术评估报告,目前15家化工业整治提升工作已基本完成。

十二、安徽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收集与处理提升措施尚未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

1.圣奥化学生产区中间罐的储罐尾气收集治理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运行。生产区中间罐的储罐尾气已接入尾气收集管网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并组织对厂区生产线、罐区、煤气净化装置等设施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排查2次。

2.定期开展企业泄漏修复检测,圣奥化学分别2021年6月份和10月份开展了一轮企业泄漏修复检测修复工作。

十三、铜陵市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雨污分流提升措施尚未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厂区雨污分流排查整治,委托铜陵市文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2.邀请专家组对新、老厂区雨污分流提升措施开展评估验收,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目前,厂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作已完成,雨水全部进入雨水沟,污水通过管道送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十四、督察发现,铜陵市部分老旧小区雨污管网破损修复不到位、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步行街、银杏商贸城、华茂商城、小街农贸市场以及幸福村片区临渠商业网点等区域,约30公里管网待修复、改造,部分混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黑砂河、翠湖上游水体。督察组实地查看了以上两条水体,并走访了周边生活小区,发现黑砂河采用橡胶拦水坝堵截、污水回抽的方式,对上游截污不彻底区域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翠湖采用橡胶拦水坝堵截、坝外曝气加生物除氮的方式,对上游未能截流彻底的合流水进行降氮处理。在黑砂河、翠湖上游拦水坝内抽样检测,氨氮浓度分别为15.7毫克/升、10.4毫克/升,经询问市住建部门,大雨天拦水坝仍存在溢坝现象,易对黑砂河下游和翠湖水质产生影响,黑臭水体治理水平不高,存在反弹风险。

完成情况:

1.完成黑砂河和幸福渠沿线老旧小区破损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

2.完成步行街、银杏商贸街、华贸商城、小街农贸市场以及幸福村片区等临渠商业网点约30公里雨污分流管网修复改造,消除污水直排。

3.严格落实《铜陵市黑臭水体治理后巡查管理办法》,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巡河巡查,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等,确保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4.定期对黑砂河、翠湖上游拦水坝内抽样检测,氨氮浓度基本维持在5毫克/升。 

十五、群众反映枞阳县盛世龙城小区门前景观公园湖水恶臭,督察发现该湖面漂浮大量垃圾,经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98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水标准1.5倍。

完成情况:

1.依法清理景观湖周边违法菜地,完成周边乱搭乱建、乱占行为和畜禽养殖整治,并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巡查日志,实现常态化管理。

2.实施了控源截污,对盛世龙城景观公园周边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管网6930米,完成3处污水管网错接问题整改。

3.实施了景观湖底泥清淤整治,累计清淤土方量25350方,在主要雨水入湖口设置生态浮岛,在湖中安装增氧曝气机,有效改善水质。

4.对景观公园进行规划设计,结合周边自然景观及小区配套需求,打造成居民休闲娱乐理想场所。目前盛世龙城景观湖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十六、督察发现,凤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铜都省级森林公园内有多处矿业权,铜陵县矿业有限公司仙人冲铜矿矿区、铁山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山头铜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铜矿仍在采矿生产,未被分类处置;位于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凤凰综合福利选铜厂,关停取缔工作未启动,场地未两断三清201011月批准的铜陵市凤凰山矿区凤矿林冲尾砂坝闭库治理,至督察时仍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依法依规对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和铜都省级森林公园内采选矿活动和采矿许可证核发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目前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企已全部停产整改。

2.义安区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已完成编制,《义安区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完善了《铜陵市义安区林长巡查制度》,明确了各级林长的巡查责任,建立健全了自然保护地定期巡查长效机制。目前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区域内的铜陵县金泉铅锌矿、陵阳矿业大岩头铜矿和江家冲铜矿已关闭退出,其他矿山正在按照制定的分类退出方案有序推进。铜都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预案已报国家林草局待批。

3.加快推进凤凰福利选矿厂生产设施、相关原材料和产品拆除及清理。目前辅助厂房及主体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共拆除平房1956.3㎡、钢构棚1012㎡、浮选机等生产设备14台套。地上建筑已拆除,现场复绿工程基本完成。

4.林冲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已完成编制,并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省应急管理厅审查。林冲尾矿库闭库治理初步设计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目前库区外围南侧截洪沟沟渠开挖、碎石垫层铺设、沟壁施工已完成,北侧外围截水沟沟渠开挖、碎石垫层铺设已完成,沟壁砌筑完成95%;滩面初平完成90%;边坡及道路完成35%;坝体表面毛石已剔除,滩面内横向收集明沟完成30%。库区周边排水沟已进行清理疏通,库面已敷设防尘网,损坏的防尘网已进行更换,并定期对库区道路洒水降尘。

十七、铜陵市郊区政府在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后,仍将实验区内的潜洲江心洲承包给安徽永兴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用于小麦种植、水产养殖。

完成情况:

1.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经营行为已全面退出,人工设施已拆除,建筑垃圾已处理完毕,养殖户的养殖水产已完成迁移,现场遗留船只已拖离,潜洲江心洲禁止人员进入。

2.坚持举一反三,对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潜洲江心洲长效监管机制,对永兴岛开展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效,严防整改反弹。

十八、铜陵市32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完成建设,但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多数存在运行负荷率、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抽查的枞阳县横埠镇污水处理设施(依托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5000吨,实际处理量日均500吨左右,运行负荷率仅10%20197月投入试运行以来没有污泥产生;枞阳县金社镇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和枞阳县白柳镇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入户管网未接通,年底前完成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水运行存在难度。

完成情况:

1.根据《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县区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服务区域内已建管网全面排查及修复提升。

2.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排查修复延伸扩面工程已完工,完成横埠镇老旧管网及横埠镇车零部件工业园管网排查整治。金社、白柳污水处理站入户管网建设已进场施工。汤沟老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优化及配套管网修复延伸工程正在开展项目资金申报。

3.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均已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妥善运行,建立起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十九、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友谊建材和东宝实业两家公司场地内隐藏着多家废钢铁、废塑料等废品回收点及石材、门业加工等作坊式企业,违规经营生产,环境问题突出。经核查,该场地内的废品回收点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具备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办理条件,但经开区未将其列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清单。督察发现,铜陵群钢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作坊式企业均无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环境管理混乱。铜陵运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企业回收的废钢铁、废玻璃瓶、废塑料、废原料桶等随意堆放,废残液未经收集,随意排放;切割工序露天作业,烟气四处逸散。

完成情况:

1.友谊建材和东宝实业场地内“散乱污”企业均已停止经营,现场经营设施已拆除,物料已全面清理。

2.持续开展园区“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发现一家、整治一家,自2020年省环保专项督察以来,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8家,已全部完成整治,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

3.持续强化友谊建材及周边地块环境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严防该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改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二十、泉盛石材经营部等建材企业贮存的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地面积尘较厚,过往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

完成情况:

1.泉盛石材经营部已停止营业,生产设施已拆除,物料已全部完成清理;友谊建材、世晨商贸、燕子砂场存量砂石已全部完成清运。

2.持续强化原泉盛石材经营部及周边地块环境监管,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严防问题反弹。

二十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两家飞地矿山企业环境管理粗放,治理设施简陋,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安庆铜矿生产废水未经有效收集,随意流淌,选矿车间碎矿工段部分废水外溢外环境,取样检测pH值为11.72,铜4.30毫克/升,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标准7.6倍;废气处理设施收集后的积尘未及时清理,外溢至周围环境;废料渣、废油漆桶、废机齿轮油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随处堆放,未按要求规范收集、贮存。石灰乳化车间和废石堆场,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道路积尘较多,扬尘较大;物料随意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部分物料随生产废水、雨水冲刷至外环境,废水收集池附近淤积上千吨精砂等物料未及时清理。

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对有色公司安庆铜矿存在的危废库外、重介质车间等处有大量废矿物油桶露天堆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办结,企业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完成现场整改。

2.提升改造水污染治理设施,编制了雨污分流改造方案,投资 600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

3.规范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根据矿石处理量,加大除尘风机开动率,确保治污设施联动运行。除尘器下部的排灰口(接灰口)采取袋式接尘,对收集的金属粉尘进行袋装封口,并及时运至选矿分级机再选,避免资源浪费。

4.规范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对选矿现场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清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场区堆放的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5.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安排专人对厂区内道路进行清扫,及时洒水降尘,严控厂区扬尘污染。

6.委托专业环保机构开展自行监测,每月按要求开展1次外排水自行监测。

二十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两家飞地矿山企业环境管理粗放,治理设施简陋,污染问题突出。铜山铜矿厂区内部分区域污水横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废机油桶、废齿轮油等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识。

完成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铜山铜矿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已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对选矿车间污水横流区域进行了清理,场地平整后进行硬化,对存在污水漫溢风险的浓密池周边布置了导流沟,确保漫溢的污水经导流沟进入生产系统回用。车间外排水进入中转池,后泵入万吨水池和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将废机油桶及废齿轮油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在符合要求的危废库内,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同时按照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规定,在危废暂存库设置了标识标签标牌。

4.委托环保机构编制了雨污分流提升改造方案,并于2021年1月23日对改造方案进行了评审,目前雨污分流提升工作已全部完成,已与铜陵市郊区铜山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等进行对接协商,并将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二十三、枞阳县恒源矿业公司未按《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要求,对排洪系统完好情况和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仅制定了清挖截洪沟、应急池,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两项防治措施,自查、整改工作走过场,避重就轻。督察发现,梅冲尾矿库周边截洪沟等截排水系统破损严重,周边山体汇水直接进入尾矿库,现有有效库容较小,溢流水经溢流井直排外环境。梅冲尾矿库尾砂回采项目以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申报登记表替代环评审批手续,未批先建,未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尾砂回采无序开挖干滩,大量尾砂露天随意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筛分、水洗工序露天作业,水洗产生的淤泥通过PE管直排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内。此外,梅冲尾矿库周边部分山体裸露,植被遭破坏,弃石就近堆存,未采取覆盖措施,被破坏的山体边坡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洪沟等排洪设施,未进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现象较重,环境风险突出。

完成情况:

1.制定了《枞阳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冲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专班,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2.对尾矿库周边截、排洪沟进行了修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目前库外山体来水经库尾沉淀池沉淀后,经管道外排,不再进入尾矿库内。

3.依法依规对枞阳县恒源矿业公司梅冲尾矿库采砂工程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2000元,并拆除了采砂工程洗砂、分筛生产线,现场已恢复原状。

4.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梅冲尾矿库北侧边坡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破坏山体边坡生态修复工程,目前生态修复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5.落实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6.进一步压实林长制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明确专人定期巡查,落实巡查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四、铜陵经开区老家酒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超过西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2430毫克/升,超标3.86倍。

完成情况:

1.老家酒业已于2021年2月26日与城北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规范污水排放行为。

2.经开区会同“环保管家”开展老家酒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二十五、铜陵市钛石膏产生量大,综合利用途径少。2019年,家钛白粉生产企业共产生钛石膏约11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约27万吨,综合利用率24.1%,其它转移至木排冲废弃矿坑填埋。督察发现,设计填埋约280万吨的固体废物处置场,一年多时间里已填埋约90万吨,后续钛石膏处置去向亟待解决。

完成情况:

1.实施钛石膏源头减量提升工程,迪诺环保公司实施废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改升级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稳定运行;超彩公司改进钛石膏脱水工艺,新增一台高压压滤机,已于2021年1月开始运行;安纳达钛业公司新增了两套废酸浓缩装置,提高了废酸的综合利用量,从源头减少钛石膏的产生,同时逐步将五台钛石膏脱水板框改为高压板框,水分从45%降低到35%以内,从总量上消减10%。

2.加强钛白粉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钛石膏规范处置。产生钛石膏多用于矿山修复、水泥絮凝剂等综合利用途径。

二十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铜陵正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号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停运,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废水提升泵不能正常开启,事故应急池未能保持日常清空,存有大量废水。

完成情况:

1.开展3号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停运排查,查明废弃设施停运原因,现场紧固了接线装置,废气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2.对现场压力表接口的阀门及管道进行维修、更换,废水提升泵已正常开启。

3.对事故应急池的废水通过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现已清空,并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保持事故应急池日常清空。

二十七、垃圾中转站恶臭扰民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抽查的北斗星城、西湖春城2个中转站在垃圾清运、打包作业时密闭不完全,除臭控臭效果不明显,周边居户信访投诉时有发生。

完成情况:

1.北斗星城垃圾中转站已纳入生活垃圾中转站微提升改造项目,并制定中转站维修改造方案,目前中转站微提升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工程已完成。

2.西湖春城中转站升级改造已完成,破损地面已修复,下水管网已完成疏通清淤,并加装了除臭设备。

3.加强垃圾中转站环境管理,落实垃圾清运、打包作业密闭措施,做到及时卫生清扫、地面冲洗和站内消杀,提升站内卫生环境。

二十八、《铜陵市拆解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只工作方案》要求,202012月底前,完成全部三无非法采砂船只整治任务。督察发现,郊区非法采砂船取缔整治停靠点停靠的约44艘非法采砂船未及时进行拆解。

完成情况:

1.制定了《铜陵市郊区拆解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只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非法采砂船只拆解进度,目前郊区非法采砂船取缔整治停靠点停靠的44艘非法采砂船已全部完成拆除。

2.加强船只拆解过程环境管理,制定防漏油、防火、防沉船等工作预案,规范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拆解过程未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二十九、《铜陵市拆解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只工作方案》要求,202012月底前,完成全部三无非法采砂船只整治任务。督察发现,枞阳县集中停靠点停靠的约34艘、枞阳长江船厂内停靠的3艘未及时进行拆解。

完成情况:

1.加快推进非法采砂船只拆解工作,集中停靠点停靠的34艘、长江船厂内停靠3艘船舶已全部完成拆解。

2.加强船只拆解过程环境管理,规范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拆解过程未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附件2

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20年11月9日23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陵市开展了长江安徽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3月5日将督察发现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市,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铜陵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铜陵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责任追究组,按照分级核实、统一审核的方式,对督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实、界定责任,并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纪委监委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提出的责任追究意见,认真审核,依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4个党组织和单位、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科级干部4人、其他干部1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2人、诫勉3人。具体问责情况如下:

一、枞阳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梅冲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力。

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对该问题予以全县通报责令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给予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方晓光,枞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章晓进,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中玉诫勉谈话处理。

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

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责令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向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原安环局局长殷鸣、原副局长钱宇翔调离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原安环局局长殷鸣、原副局长钱宇翔予以提醒谈话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责任,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