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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136536
关于印发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6:28 发布机构:铜陵市水利局 字体:[ ]

关于印发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

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

 

郊区区委、区政府,相关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枫沙湖省级湖长、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红文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通报枫沙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批示要求,安徽省河长办对我市枫沙湖开展了河长制专项督察。根据省河长办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办对郊区报送的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进行了梳理完善,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形成《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整改。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主动认领责任、全面落实整改,郊区区委、区政府作为整改实施主体,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紧盯整改时限目标,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验收(监管)单位作为整改监督主体,要发挥整改监管和行业指导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主动帮扶指导,强化过程监管,齐心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强化督查通报。问题纳入市级河湖长制问题清单,整改实行动态调度,郊区要建立整改台账和档案,主动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各验收(监管)单位要严格整改监督和验收,及时报告监管验收情况。市河长办定期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整改推进不力或虚假表面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督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三、严格验收销号。问题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重点问题实行市级验收,郊区完成整改后,按程序向市级牵头验收(监管)单位申请验收,市级牵头验收(监管)单位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并提交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问题,由市河长办按程序办理销号。其余非重点问题,由郊区自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填写《铜陵市河湖长制问题整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报市河长办备案销号。

人:市河长办     刘东园

联系电话:0562-2136536

  20231012日      


附件1

安徽省河长制专项督察铜陵市枫沙湖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

具体问题

重点措施

管控目标

整改实施主体

验收(监管单位

完成

时限

备注

1

陈瑶湖镇龙王咀村附近水塘位于枫沙湖划界管理范围内,水体颜色呈深绿色,沿岸存在种植、养殖及废弃搭台等,此处枫沙湖角落有浮萍绿藻,沿岸杂草丛生,卫生环境较差。

1、加强水闸管理,保持水系联通;

2、渔业养殖全面退出,清除水塘周边农业种养殖行为,清理废弃搭台、沿岸杂草和浮萍绿藻;

3、完成周边居民改水改厕,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4、各级河长加强河湖巡查和水面环境日常管理。

水塘周边无农业种养殖行为,居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水塘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底

重点问题

2

灰河乡马洼村退养池塘边竹竿、机架、电线等养殖捕捞设施未清理彻底。

1.清理塘边竹竿、机架、电线等设施。

2.建立巡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实现实验区无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

 

3

枫沙湖郊区周潭镇枫林村保护区缓冲区堤防被挖开破坏,填高的简易码头未清理彻底,堤顶建有一排临时板房。

1、原状恢复开挖的堤防缺口,清理两侧多余堆土;2、清除简易码头,恢复原状滩地高程。3、拆除堤上临时板房。

恢复滩地、堤防原貌。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底

重点问题

4

枫沙湖郊区周潭镇枫林村保护区缓冲区堤防外侧大棚养鸭,且堤顶及背水面堤脚建有多处房屋。

1、控制养殖规模,做好鸭粪清理。2、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3、规范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4、拆除侵占堤身房屋。

规范养殖,杜绝污水外排至枫沙湖,规范湖泊堤防管理。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4年5月底

重点问题

5

枫沙湖郊区陈瑶湖镇朱木咀村横埠河入湖口处,疑似湖泊管理范围内滩地种植

经核实,此处不在保护区,为基本农田,农户有产权证。2019年枫沙湖河湖划界时,将沿湖部分耕地划入管理范围

措施保持现状,加强生态保护政策宣传,规范种植行为

加强日常管理,保持现状。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6

枫沙湖郊区陈瑶湖镇王家洼村湖边养殖鸡鸭疑似污染水质。

1、控制养殖量,并做好鸭粪清理。2、坚持一场一策,做好粪污处理方案。3、严禁鸭场污水排入枫沙湖。

规范养殖,防止污水外排至枫沙湖。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底

重点问题

7

枫沙湖陈瑶湖镇礼红养殖场湖边养殖大量生猪,疑似粪污处理不到位,污染枫沙湖水质。

 

粪污处理实行干清粪工艺,建设雨污分离设施。干粪由干粪堆收集、储存。污水进入三格式化粪池发酵,而后进入两级氧化塘继续处理。(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染枫沙湖水质问题)

 

对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重点问题

8

枫沙湖陈瑶湖镇方谷村湖区内大面积历史建堤围湖在湖滩地种植建房。

经核实此处问题在湿地保护区缓冲区。方谷村处湖区围堤原为枞阳县陈湖区1976年修建的新连圩,属于周潭镇范围,现状与枫沙湖水系连通,面积约3000亩,没有人为活动,为历史遗留问题;核实滩地种植为陈瑶湖镇方谷小圩,农户有产权证;核实桥头路边有1处废弃房屋,滩地上有1处农户放置农具的房屋。

措施:1、结合基本农田核实调整,将方谷小圩耕地列入退出计划,现状规范种植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土堤现状。规范管控保护区内种植和建房。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2、清理新连圩堤身临时棚屋,保持土堤现状,增设连通渠道,强化水系连通效果。3、拆除桥头路边一处废弃房屋和滩地一处农户放置农具的房屋。

 

2023年12月底

重点问题

9

枫沙湖郊区周潭镇鸟咀圩堤顶建有一处临时铁皮房,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停有渔船

1.将船只迁出缓冲区,拆除铁皮房。

2.设立缓冲区、实验区界碑,明确界线。

3.加强巡查,禁止在缓冲区从事生产经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实现缓冲区内没有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生产设施。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

 

10

枫沙湖郊区周潭镇王家咀村杨都湖水产养殖公司内,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停有渔船,设置简易停靠点,在湖边建有临时铁皮房

1.将船只迁出缓冲区,拆除停靠点、临时铁皮房。

2.设立缓冲区、实验区界碑,明确界线。

3.加强巡查,禁止在缓冲区从事生产经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实现缓冲区内没有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生产设施。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

重点问题

11

枫沙湖郊区灰河乡马洼村湖边围网养鸭。

1、聘请第三方做蛋鸭场粪污处理技术方案。2、严禁该鸭场在枫沙湖流动水域养殖。3、在远离湖面位置开挖水塘作为新的戏水池。4、控制养殖规模,并做好鸭粪清理,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

禁止蛋鸭湖面散养,做好养殖区粪污收集利用,防止养殖异味扰民。

 

郊区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底

重点问题

附件2

铜陵市河湖长制问题整改备案登记

责任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整改问题

 

问题来源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可附相关材料)

 

自主验收情况

 

审核意见

责任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            

备注

 

备注:本表由整改责任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