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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建函〔2024〕104号
生成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686109
关于印发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0:55 发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关于印发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

办法的通知

建函〔2024104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对《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6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依据《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绿化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对象包括枞阳县、铜官区、义安区、郊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西湖新区封闭运行的铜陵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养护工作和管理工作。养护工作按植物养护、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工作按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和资料台账等内容进行考核。

第五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按季度进行综合考评,由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季度考核结果组成。

第六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管园林绿地(含天井湖区域)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按月进行综合考评,由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月度考核结果组成。

第七条  考核标准均按照《铜陵市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铜陵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和《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季度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23)执行。

第八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人员按照行政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采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与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类分级考评。

1.日常检查由考核人员不定期分散、分项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园林绿地进行常态化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的,纳入月度、季度考核予以扣分处理。

2.专项督查由考核人员结合国家、省、市级重要工作部署,重点组织对绿化条例落实、季节性管护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落实、问题响应整改等情况开展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度、当季度考核予以扣分处理,对于整改不力的,在下个月或下个季度考核中扣除该项问题在考核标准中对应项目的全部分值。

3.月度考核由考核人员对市管园林绿地(含天井湖区域)的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考核。考核人员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评分,考核组全体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月度考核得分。

4.季度考核由考核人员对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及绿地养护工作开展考核。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其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及资料台账等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绿地养护工作每次随机抽查30%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绿地项目在5个及以下的全部纳入考核。考核人员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评分,考核组全体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季度考核得分。

第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月度考核结束后应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当月养护经费。月度考核问题整改不力的,在下个月考核中扣除该项问题在考核标准中对应项目的全部分值。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季度考核结束后应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季度考核问题在下个季度考核时仍整改不到位的,在下个季度考核评分中对该问题进行双倍扣分处理。

第十条 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考核标准对管辖的园林绿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至少抽取3-5人参与考核评分。

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按照考核办法,客观、公平、公正、独立评分,对存在利益关联的考核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二条  月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管护经费;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且高于70分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1%;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支付当月管护经费。

连续3个月得分达95分(含)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表彰奖励;连续3个月得分低于85分或连续2个月得分低于80分或单月得分低于7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且管理单位有权单方终止管护合同。

第十三条  预留合同管护费用的20%用于考核奖惩。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位于排名前30%的管护项目和单位优先推荐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县(区)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市对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城乡建设管理项目之中。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铜陵市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

      2.《铜陵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

      3.《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季度精细化管护考核评分表》

附件1

铜陵市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护  标  准

  分  标  准

 

 

 

 

 

 

 

 

 

 

一、

植物养护

70分)

乔木

10分)

1)乔木树形美观、生长旺盛,无明显枯枝死梢;树冠完整,分枝点合适,内膛枝不乱,通风透光;枝干、叶片健壮;根部无萌蘖,干部无藤物缠绕; 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整齐、一致,分枝点高度一致;无死、缺株。

2)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及时整形修剪,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程序进行;剪、锯口应平滑,留牙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牙的反侧呈45°倾斜;切口创面大于5cm(直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3)符合树木生长习性,生长季节无异常黄叶;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无萌条。

4)有树木支撑的,要求支撑整齐、美观、牢固,无缺损;及时扶正,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应随时检查清理断枝、倒伏树木。

5)做好树木裹干、涂白等防寒措施,春季及时去除防寒物;及时抗旱、排涝,冬季易冻害的树木及时做防冻处理。

6)施肥,视树木生长势,及时施基肥、追肥。

7)树上无晾晒、钉挂、捆绑等破坏植物现象。

8)行道树池完整、无杂草、内无黄土裸露。

1)缺株、死株、残次株(半节枯死、严重病害、严重偏冠树木等)每株扣0.5分,如为行道树每株扣1分;行道树少数植株明显差异判为缺株。

2)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规范影响景观效果,每株扣0.5分;修剪创口未防腐处理,每株扣 0.5分。

3)正常生长季节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落叶的,每株扣0.5分;未及时清理萌蘖、藤物、拉挂的,每株扣0.5分。

4)树撑残缺、树木倾斜,倒伏、断枝未及时处置,每株扣1分。

5)未按要求涂白、裹干,做好防寒措施,每株扣0.5分;未及时去除防寒物,每株扣0.5分。

6)未按规定施肥的扣1分。

7)树上有晾晒、绑扎物、禁锢物铁钉等扣0.5分。

8)树池篦破损、树穴有明显缺株、杂草、黄土裸露,每穴扣0.5分。

花灌木

5分)

1)花灌木株型丰满长势良好,无明显枯枝死枝梢;枝条分布合理、匀称;修剪及时规范,无萌生枝,通风透光。

2)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树体无藤蔓缠绕,树上无晾晒,无钉挂、扎缚、禁锢等影响树木生长物。

4)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有明显主干的冬季做好涂白等防病工作。

1)病弱残次枯死株未及时清理,缺株未补植的,每株扣0.5分;未修剪或修剪严重不规范,每株扣0.5分。

2)花后残花败叶未及时修剪,影响景观效果,扣0.5分。

3)未及时清理萌蘖、藤蔓、钉挂、扎缚、禁锢物,每株扣0.5分。

(4) 病虫害未及时防治扣1分;有明显主干的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3分。

整形植物

15分)

1)绿篱、色块、球类枝叶茂密,造型流畅优美;无死株、缺株,无倒伏、残损株,植株生长茂盛,无脱脚、枯死现象。

2)绿篱、色块修剪,修剪面平整饱满,无明显突出枝,表面无明显光杆,绿篱色块不同品种间界线分明,分割线完整流畅;球类修剪,球形丰满、完整球面光滑密实,无明显偏冠空洞;竹类,无枯枝死梢。

3)修剪残余枝叶及时清除干净。

1)枯死株、缺株每平方米扣1分,苗木严重残次(长势差、病虫危害严重、严重脱脚等)每平方米扣1分。

2)未修剪或修剪不规范,绿篱、色块、竹类,每平方米扣1分;球类每株扣 0.5分;品种间界线不清晰,扣1分。

3)修剪残留物未及时清除,扣0.5分。

 

草坪、地被、

花卉类

10分)

1)草坪、地被、花卉植物生长茂盛,适时开花,生长季节无枯黄、枯败;草坪覆盖率在95%以上,无明显杂草、积水、秃块;修剪及时(暖季草4-6厘米、冷季草6-8厘米),边缘线清晰;绿地内无垃圾,无明显人行便道;修剪、清理后的废弃物随产随清。

2)地被、草坪、与色块之间应全面切边,切边沟要求界限分明,深浅一致,线条流畅。

3)地被、攀缘植物、水生植物生长健壮,无明显缺株,观花地被植物开花茂盛;攀缘植物扶引、修剪正常;地块无明显杂草、积水、秃块。

4)做好草坪休眠期防火工作。

1)生长季节有枯黄、枯败现象,每平方米扣0.5分;草坪有明显空洞、斑秃、黄土裸露每处扣0.5 分;修剪不及时每处扣0.5 分;有垃圾杂物每处扣0.5分;有明显人行便道每处扣0.5分;修剪、清理废物未及时清理,每次扣0.5分。

2)未全面切边或切边不规范,每次扣1分。

3)植物长势明显偏差,扣0.5分;有缺株每处扣0.5分;有明显杂草、积水、垃圾、秃块,每处扣0.5分。

4)草坪失火每平方米扣0.5分。

 

水肥管理

5分)

1)植物表面无明显积尘及黏滞物、缺水、缺肥现象;生长季节(雨停三日内)、冬季(0℃以上,雨停七日内)及时开展喷淋浇水。

2)开盘大小适当、线条圆滑、盘面平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浇水、松土、施肥,要求一年施肥不少于两次,土壤理化性状良好。

1)植物表面有明显积尘及黏滞物未有效清理,扣1分;苗木严重缺水或积水,叶片枯萎,每次扣0.5分。

2)未开盘或开盘不规范,扣0.5分;未施肥或无施肥台账、未上报,扣1分;绿地土壤严重板结、干旱,或明显积水的,每处扣1分。

绿化调整

补植

5分)

乔木、花灌木存在安全隐患或过密应安排调整;绿篱、色块草花、草坪、地被缺失应及时补种。

 

乔木、花灌木应在最近绿化适宜季节调整、补植;绿篱、色块、草花、草坪、地被缺失应在下月考核前补种到位;未补植到位或未按规范要求调整、补植,每处扣1分。

病虫防治(10分)

按规范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发生,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事件发生,严格管控树木检疫病虫害。

 

(1)未按规定防治或无病虫害防治记录,发现有明显虫口、虫粪、成(幼)虫,危害率超过5%,扣0.5分,严重的顶格扣分。

(2)发生重要植物检疫病虫害未有效防治,每次扣2分。

3)喷洒农药未设置警示、未合理防护的,施药人员未做必要防护的扣1分。

绿地

清理与保洁

10分)

(1)绿地保持整洁,无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树挂、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

 (2)绿地、硬地按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

(3)水体洁净,无漂浮物,无异味。

(4)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及时清除。

1)绿地有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树挂、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每处扣1分;绿地有积水每处扣0.5分;

2)未按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未及时清运,每次扣1分。

3)水面脏乱、有漂浮物,每次扣1分。

4)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未及时清除,每次扣1分。

 

 

 

 

 

二、

 

设施

维护

10分)

 

1)道路和广场铺装表面平整无凹凸,无积水。

2)建(构)筑物、雕塑小品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园凳、桌椅外观整洁,坐靠舒适,稳固,无损坏;花箱、垃圾箱外观保持整洁完整,无污垢;箱内应无沉积垃圾、无异味、无蚊蝇滋生;标识牌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完整,指示清晰明显,设置合理,文字、规范完整,对破损的标识牌及时修补或更换。

4)给排水设施完整无损,满足功能要求,照明、监控等设施应定期检测, 并保持运转正常。

5)其他园林设施,保持完好,使用正常。

1)园路广场破损、不平整,每处扣0.5分;有积水、淤泥现象,每处扣0.5分。

2)建(构)筑物、雕塑小品破损、污秽、修缮不及时,每处扣1分。

3)园凳、桌椅、垃圾箱等布置不合理、未保持清洁完好,每处扣1分。标牌设置不规范、破损恢复不及时,扣1分。

4)排水、照明、监控等设施受损、无法满足功能要求,每处扣1分。

5)其他园林设施参考《铜陵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对应项予以扣分。

 

 

 

 

三、

安全生产、文明创建

15分)

 

 

 

 

安全保护

7分)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检查树木绑扎、支撑情况,保持稳固;灾害过后及时检查苗木损伤情况,清除、扶正倒伏树木,修剪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对植物和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做好日常管护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并有效实施。

 

1)未按要求巡视检查,没有巡查记录的扣1分;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防护措施不及时,每次扣2分;应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每次扣5分;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扣5分;冬季防火工作落实不到位,扣2分;日常管护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扣7分。

2)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工作,发生下列情况予以直接扣分:市民投诉举报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经核实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上级领导检查发现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每次扣3分。

 

 

 

 

 

文明

创建

5分)

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印有单位名称标识。

2)绿地管护常态化,无毁坏树木、摘花摘果、侵占绿地、偷盗苗木等现象。

3)按照市文明创建工作测评标准要求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4)涉及行政许可批准占挖园林绿地事项,在占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事中、事后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同时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处置未经许可的市政设施和绿地占挖行为。

1)管理人员不在岗在位,扣1分;着装不整洁、无统一标识扣1分。

2)对照创建标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有未经审批占用开挖绿地,发现一次扣3分。

3)不响应上级要求,一次扣3分;被上级单位批评或媒体曝光,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1分。

4)行政许可批准占挖园林绿地事项,事中、事后管理不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

5)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园林绿地、砍伐城市树木的一次扣5分。

 

承诺履行

3分)

按照合同要求配备管护人员;道路绿地养护人员按5000m2/人,行道树按500株/人,防护林地、郊野绿地按8000m2/人配备。

养护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齐全或履职不到位,每次扣1分。

 

 

四、

资料台账

5分)

 

1)管护单位应建立园林绿化管理台账资料,包括技术档案、养护日志、应急处置台账、行政许可占挖管理台账等。

2)按规定及时制定、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

3)积极报送信息、宣传材料。

1)未建立台账或做假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完整扣1分。

2)台账更新、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

3)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宣传材料,每次扣0.5分。

 

                                          备注:1.本细则适用于道路绿化、防护林地及其他郊野绿化。

                                                 2.各子项扣分上限为测评项目分项分值。

                                                 3.表中所述的“规范”“标准”均指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附件2       

铜陵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分项

  护  标  准

  分  标  准

一、

植物

养护

35分)

乔木、花灌木

养护

8分)

乔木、花灌木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无明显缺株、枯死、病虫害。

花灌木开花适时,及时剪除残花败叶。

整形修剪及时规范,无萌生枝,树上无晾晒、钉挂、捆绑等破坏植物现象。

树形不美观、有缺株、枯死、病虫害等,每处扣1分.

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规范,每处扣1分;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每处扣1分。

树上有晾晒、钉挂、绑扎物、禁锢物铁钉等,每处扣1分。

花卉、整形植物养护

5分)

花卉、绿篱、色块、球类植株整齐、轮廓清晰、美观,花色鲜艳。

修剪更新及时,布置形式及花卉品种符合环境要求,无残花败叶、缺株、倒伏;无杂草、垃圾。

种植块内植株不整齐美观,每处扣1分;有缺株、倒伏等现象,每处扣1分。

修剪不及时、不规范,每处扣1分。

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分;有明显杂草、垃圾,每处扣1分。

草坪

养护

5分)

草坪覆盖率在95%以上,无明显杂草、积水、秃块。

修剪及时(暖季草4-6厘米、冷季草6-8厘米),草坪边线清晰,绿地内无垃圾,无明显人行便道。

草坪有明显空洞、斑秃、黄土裸露,每处扣0.5 分;修剪不及时,每次扣1 分。

有垃圾杂物,每处扣0.5分;有明显人行便道,每处扣0.5分。

地被及其他植物养护

3分)

地被、攀缘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明显缺株;观花地被植物开花茂盛;攀缘植物扶引、修剪正常.

地块无明显杂草、积水、秃块。

3)地被、草坪、与色块之间应全面切边,切边沟要求界限分明,深浅一致,线条流畅。

植物明显长势不佳、病虫害、缺株等,每处扣0.5分.

2)有杂草、积水、垃圾、秃块,每处扣0.5分。

未全面切边或切边不规范,每次扣1分。

 

水肥管理(5分)

开盘大小适当、线条圆滑、盘面平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浇水、松土、施肥,要求一年施肥不少于两次,土壤理化性状良好。

未开盘或开盘不规范,扣0.5分;

苗木严重缺水或积水,叶片枯萎,每次扣0.5分;绿地土壤严重板结、干旱、积水,每处扣1分。

3)未施肥或无施肥台账、未上报,扣1分。

调整与补植

3分)

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结构不合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进行调整;缺损植物应及时按规范和要求补植。

乔木、花灌木应在最近绿化适宜季节补植、调整;绿篱、色块、草花、草坪、地被缺失应在下月考核前补种到位;未补植到位或未按规范要求补植、调整,每处扣1分。

病虫害防治

6分)

按规范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发生,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事件发生,严格管控树木检疫病虫害。

 

1)未按规定防治或无病虫害防治记录,发现有明显虫口、虫粪、成(幼)虫,危害率超过5%,扣0.5分,严重的顶格扣分。

2)发生重要植物检疫病虫害未有效防治,每次扣2分。

3)喷洒农药未设置警示、未合理防护的,施药人员未做必要防护的扣1分。

 

 

二、环境

卫生

20分)

硬地保洁

8分)

全天候保洁,保洁工作定员定岗,硬化部分无垃圾、纸屑,无痰迹、便迹;硬化部分积水、积雪应及时清理干净;垃圾容器当日清理干净,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保洁工具放置合理。

 

未做到全天候保洁扣1分;保洁人员不足、人员不在岗扣1分;清扫不到位,有垃圾杂物,每处扣0.5分;有乱贴乱画,每处扣0.5分。

园林废弃物、垃圾容器当日未清,每处扣0.5分;垃圾容器破损、不干净,保洁工具乱堆乱放,每次扣1分。

有积水或积雪未及时清理,每次扣1分。

绿地保洁

5分)

1)绿地保持整洁,无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树挂、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

 (2)按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

3)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及时清除。

1)绿地有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树挂、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每处扣1分;绿地有积水每处扣0.5分;

2)未按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未及时清运,每次扣1分。

3)水面脏乱、有漂浮物,每次扣1分。

4)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未及时清除,每次扣1分。

公厕

管理

5分)

公厕有专人保洁,有水冲,打扫及时,地面干燥,定期消毒,无异味、无积垢、无蚊虫,配备洗手液、卫生纸、风干机等。

公厕水龙头、感应器、冲水阀、照明灯、卫生设施、厕具及残疾人设施等完好。

厕纸袋装,及时清理;无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等。

公厕无专人保洁、打扫不及时、有明显异味积垢等,每次扣1分。

公厕设施设备损坏未修复,每处扣0.5分;化粪池满溢的每处扣2分;无防蚊蝇门帘纱窗或破损未及时更换,每次1处扣0.5分。

厕纸未袋装或未清理入袋、纸篓清理不及时,发现一处扣1分。

有乱涂乱画、小广告等,每处扣0.5分。

未能提供消毒、管理台账,每次扣2分。

水面

管理

2分)

水面有专人清捞,无漂浮垃圾;水池应定期换水。

安全提示标志明显、位置合理。

水景、排灌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

水面垃圾无专人清捞,每次扣1分;有明显漂浮垃圾,每次扣0.5分。水体未按规定更换、清洗,每次扣1分。

安全提示标志、设施设备损坏,每处扣1分。

 

 

 

 

 

三、设施

维护

20分)

硬质设施管理

10分)

1)道路和广场铺装表面、侧石、台阶等平整无凹凸,无积水;保持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花坛、树池完整无破损。

2)建(构)筑物、雕塑小品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其他园林设施,保持安全、完好,使用正常。

1)园路、广场、台阶等破损、不平整,每处扣0.5分;有积水、淤泥现象,每处扣0.5分;花坛、树池破损,每处扣0.5分。

2)建(构)筑物、雕塑小品破损、污秽、修缮不及时,每处扣1分。

3)其他园林设施出现问题,视具体情况,每处按1-3分予以扣分。

园区家具(5分)

1)园凳、桌椅外观整洁,坐靠舒适,稳固,无损坏;花箱、垃圾箱外观保持整洁完整,无污垢;箱内应无沉积垃圾、无异味、无蚊蝇滋生;标识牌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完整,指示清晰明显,设置合理,文字、规范完整,对破损的标识牌及时修补或更换。

2)游乐、健身设施完好、安全、整洁,并按相关要求定期检测;

1)园凳、桌椅、垃圾箱等布置不合理、未保持清洁完好,每处扣1分。标牌设置不规范、破损恢复不及时,扣1分。

2)游乐、健身设施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检测,每次扣2分;大型游乐设备不能提供有效检测记录、管理台账等,每次扣3分。

涉水、

电设施

3分)

1)给排水设施完整无损,满足功能要求;防汛、消防、防火、应急避险等设备应保持完好,满足功能要求.

2) 输配电、照明、监控、广播等设施应定期检测, 并保持运转正常;照明等设施应保持外观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位。

3)各类管线设施应保持完好、安全,相关警示标志设置合理。

不符合相关要求,每处扣0.5分,存在安全隐患,每处扣2分。

 

 

 

景观水

2分)

景观水体保持水面清洁,水位正常,驳岸、池壁应确保安全稳固,无缺损,整洁美观。

安全提示应确保标志明显,位置合理。

水面不清洁,驳岸、池壁破损,设施运行不正常,无警示标志或标志破损,每处扣0.5分.

存在安全隐患,每处扣2分。

四、安全生产、

文明创建

20分)

安全

保护

10分)

1定期专项巡查,检查植物生长状况、卫生防疫、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

2)按需配备安保人员,着装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

3)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支撑情况,保持稳固。灾害过后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扶正倒伏树木,修剪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对植物和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4)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5)做好栈道、护栏、假山、驳岸等易发事故地段的警示标志设置;

6)做好日常管护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7)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并有效实施。

1)未按要求开展巡查、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巡查记录等,每次扣0.5分。

2)应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扣5分,没有应急预案扣5分。

3)安保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履职,每次扣2分。

4)冬季防火工作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

5)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6)日常管护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7)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扣10分。

8)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工作,发生下列情况予以直接扣分:市民投诉举报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经核实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上级领导检查发现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养护管理安全质量问题,每次扣3分。

 

 

 

 

 

 

文明

创建

5分)

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印有单位名称标识,文明上岗。

2)园内秩序良好,及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3)无乱停乱放、张贴拉挂、摆摊设点等违法违规现象。

4)按照市文明创建工作测评标准要求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5)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管理人员不在岗在位,扣1分;着装不整洁、无统一标识扣1分;未做到文明上岗,每次扣1分。

2)存在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1分。

3)对照创建标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4)不响应上级要求,一次扣3分;被上级单位批评或媒体曝光,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1分。

5)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园林绿地、砍伐城市树木的一次扣5分。

 

承诺

履行

2分)

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要求的人员配备;公园绿地养护人员按6000m2/人。防护林地、郊野绿地按8000m2/人配备。

养护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齐全或履职不到位,每次扣1分。

 

 

绿地

保护

3分)

1)绿地管护常态化,无毁坏树木、摘花摘果、侵占绿地、偷盗苗木等现象。

2)涉及行政许可批准占挖园林绿地事项,在占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事中、事后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同时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处置未经许可的市政设施和绿地占挖行为。

 

1)检查中发现各类损绿、毁绿现象,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有未经审批占用开挖绿地,发现一次扣3分。

2)行政许可批准占挖园林绿地事项,事中、事后管理不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

 

 

五、资料台账

5分)

 

1)管护单位应建立园林绿化管理台账资料,包括技术档案、养护日志、应急处置台账、行政许可占挖管理台账等。

2)按规定及时制定、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

3)积极报送信息、宣传材料。

1)未建立台账或做假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完整扣1分。

2)台账更新、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

3)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宣传材料,每次扣0.5分。

 

 

                                           注:1.本考核标准适用于我市公园、广场、游园。

                                                 2.各子项扣分上限为测评项目分项分值。

附件3

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季度精细化管护

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目标

考核项目

分值

扣分点

得分

园林绿地养护工作

道路绿化部分

根据《铜陵市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中评分标准对应项目予以扣分

植物养护

35

 

 

设施维护

5

 

 

公园游园广场部分

根据《铜陵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中评分标准对应项目予以扣分

植物养护

20

 

 

环境卫生

10

 

 

设施维护

10

 

 

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文明创建

安全保护

警示标语设置不到位不规范、管护、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

 

 

文明创建

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绿地保护

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园林绿地、砍伐城市树木或已许可事项监管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

 

 

资料台账

管护考核、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制度体系、台账资料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6

 

 

总得分

 

   备注:各考核项目子项扣分上限为该项目的分项分值。

                                               3.表中所述的规范”“标准均指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