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法〔2024〕19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通知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9日
抄送:铜陵市司法局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
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线,着力推动法治城管建设,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城管工作新局面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全局上下开展“法治学习”系列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
协同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全面引领新时代城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对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餐厨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进社区、进住户、进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环卫管理科
协同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3.依法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稳步推进《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并贯彻实施。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环卫处
4.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符合法定职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情况、有无影响公平竞争事项等内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无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协同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着力推动法治城管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全力打造法治型城管。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铜陵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督查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6.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集体研究制度,全面落实聘用律师实质性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涉法矛盾化解、行政合同审查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办公室
协同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工作,按照“双公示”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在局门户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健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利用录音、录像、文字等一切可储存的记录手段,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做好执法记录证据保存、管理、台账登记等工作;严格执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法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前均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容管理(行政许可服务)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8.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及“一业一查”模式,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配合相关单位创新推进乡镇、办事处、社区“赋权、赋责、赋能”,全面梳理涉及本系统执法权限,为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做好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容管理(行政许可服务)科,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登记,逐条梳理整改,在细节上下功夫,在不足处求改进,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督查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治服务
10.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自愿做出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大力推行电子证照,推动更多应用场景无需携带证件,通过电子亮证、扫码核验等安全手段,取代实体证照使用。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管理(行政许可服务)科
11.促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市争先,提升应诉实效。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督查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
12.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法〔2021〕115号)及《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建法规〔2024〕2号),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根据我市出台的地方法规进一步扩充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彰显行政执法温度。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
五、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3.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落实市法宣办及“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持续开展“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14.深入开展多方式普法活动。在3·5学雷锋纪念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主题日普法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好执法普法双同步,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将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工作方案、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线上宣传。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15.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法治讲座、“三会一课”等方式不间断学习党内法规、基本法律及领域内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协同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16.组织系统执法骨干参加集中培训。通过组织“执法能力提升”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系统内专业人员集中授课,持续增强执法队伍行业本领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委托省建设法治协会)举办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争系统执法人员每年能接受法律法规后续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17.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对执法人员实施动态调整。组织好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统一上报、审核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新进人员名单,及时下发执法证件;及时将调离执法岗位、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注销,依托“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更换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18.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协同单位(科室):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