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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文号: 铜自然资规〔2022〕204号
生成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08:39 发布机构: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创优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速增效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2〕4号)和《铜陵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营商环境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提速增效,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将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推行“一阶段一证”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关于印发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图的通知(铜建审改办12号)要求,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设计方案联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或易地修建审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合并办理。建设单位(个人)在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时,可一次申请办理上述全部事项,统一由综合服务窗口出具办理结果。《铜陵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中明确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的项目无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或易地修建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住建部门根据职责,对申报的内容开展并联审查、审批服务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进行审查审批,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进行公示,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部门同步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或易地修建审批。住建部门同步办理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应提前介入指导项目报建,按并联审批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审查审批服务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不通过的,出具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并终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或易地修建审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程序。

原则上一个设计方案核发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需分期核发的,应在设计方案中编制分期建设方案(包含分期建设的单体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内容),依据分期建设方案分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决定书比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办理。

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总时限进一步压缩,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阶段审批总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政府投融资类项目阶段审批总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程作日。

三、进一步精简报建材料。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材料中的申请报告、设计文件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方案联审时,一并提交工程许可阶段申请表、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信息(用于原件核验或内部共享文件查询)两项材料,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取消技术审查,仅对报建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直接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许可证件,并在设计方案中总平面图、单体建筑设计图上加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附件章,作为后续规划核实、不动产权证等事项的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应当提交设计方案文件一式两份,一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存档、一份加盖附件章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返还申请人。

四、探索报建图件电子化。结合电子证照等工作的开展,探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件电子化。取消纸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为在PDF格式的方案图纸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及加盖电子签章的附图上传至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综合服务窗口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及加盖电子签章的附图提供给建设单位自行打印。建设单位(个人)办理后续手续时无需提供上述证件及图纸,由办理后续相关事项的职能部门或中介服务机构直接从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

五、推行告知承诺制。结合审批流程的优化和电子化技术的应用,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同步完善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印发。住建部门、人防部门结合阶段审批事项自行完善相应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六、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住建部门、人防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方案审查、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或易地修建审批等事项组织制定相应的报建规定文件,完善标准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报建内容和深度规定(试行)》和相关部门报建规定等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提前介入服务指导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为实现“一阶段一证”的工作目标提供支撑。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前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与批准的方案一致的设计文件。枞阳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参照执行。实施期间若存在其它问题或建议,请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562-5858051)。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