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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铜医保办〔2023〕14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市各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号)要求,为规范整合我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新梳理制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项目价格
规范整合后,设立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废止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规范整合后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设置调控目标
全市三、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分别不超过3700元、3330元、3145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种植体系统及冠(义齿)等费用。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单颗常规种植确需应用时,相关3D费用应包含在调控目标之内。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系统项目和价格维护。医疗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通知涉及项目及价格的贯标与医保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对于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
(三)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执行种植牙集采政策、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医疗机构列为检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检查诊疗行为,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 铜陵市新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2. 铜陵市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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