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政法〔2023〕36号
关于印发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
法制工作要点和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
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和《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
暨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部省市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努力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常学常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执法人员轮训以及支部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认真落实《铜陵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2022-2024年)实施清单》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配合省厅编制法治交通建设创新典型案例汇编,挖掘、总结、上报本地法治建设中的经验做法。推进局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态运转,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三)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列入对局属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对局属单位政治巡察的重点,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用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提示及督办制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积极筹备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
二、继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统筹谋划行业地方立法项目,力争《铜陵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修订评估工作。
(五)健全完善行政制度体系。贯彻执行《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建立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和执法衔接等问题。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扩大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渠道。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编制合法性审查“明白书”,切实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巩固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长效机制成效,协同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执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修订)》,严格执行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确保备案率100%。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八)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全市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配合做好安徽自贸试验区铜陵联动创新区赋权特别清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清单的评估调整,加强跟踪对接,确保衔接到位。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继续推进“减证便民”。
(九)持续提高监管效能。抓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成效,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开展交通“信易+”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应用,依法规范实施失信惩戒、守信激励。
(十)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对变更、备案、公共服务等一般性交通运输事项采取申请、办结两个流程办理,力争在审批环节上减少20%、在审批时间上减少20%。着力抓好审批创新,积极推动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作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申请人由“跑多趟”变为“跑一趟”。深化拓展服务方式,将审批环节服务向全链条服务延伸。科技赋能送达方式,实现交通运输所有审批结果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腿。
四、推深做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十一)建立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动态调整“轻微免罚”“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人员尽职免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形成相互衔接、完备规范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不断夯实规范执法的制度基础。
(十二)持续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常态抓好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建成“一市一县一示范”标准化基层执法站所。继续用好部省共建综合执法管理系统,有完善执法流程、修订执法文书样式等方面的建议及时与省厅对接。贯彻落实最新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制定并落实年度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内容相近的推行联合抽查,努力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引江济淮航运工程试通航试运行执法监管工作。
(十三)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准入资格关口,稳步推进执法证件统一管理。调整配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人员力量,综合执法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数量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全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继续举行“执法大讲堂”“业务能手上讲台”等学习培训,分级分批抓好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五、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和规范行使
(十四)主动接受各种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好行政复议答辩工作。及时做好“市长热线”等网络留言事项办理,依法及时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十五)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加强行业隐患排查,妥善处置行业改革、新老业态、客运经营等领域的矛盾风险。积极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交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民事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夯实信访办理属地部门主体责任,推进信访诉求法定途径解决,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行业大局稳定。
(十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涉企领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及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交通法治建设。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公益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和局机关法治专题讲座。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有效应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积极参与“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县(区)交通运输局参照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署安排。
2023年铜陵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普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交通普法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部署要求,深耕细作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继续办好法治交通大讲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综合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测试和公务员宪法宣誓。坚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和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国家安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三、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党员活动日等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学习宣传,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党史教育专题讲座等,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
四、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认真抓好《铜陵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加强交通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深度融入基层治理行动,对标对表抓好普法举措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公交专线”、交通法治“微景观”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让法治元素走进行业各领域。配合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大力推进交通普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让法治成为全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五、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法治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讲法治课1次。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继续推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
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发挥普法滴灌作用,落实寓普法于执法、寓普法于管理、寓普法于服务的行业普法责任。及时组织宣传2023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制度。开展实时普法、执法普法,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实施普法的全过程。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暨“八五”普法情况专项评估调研行动,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交通普法新格局。
七、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做好省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交通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和交通运输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大力培育交通法治文化,弘扬行业正能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阵地管理。深入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及时完善充实单位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积极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创作、征集工作。继续挖掘身边人身边事好典型好案例,积极推荐申报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执法事件”等,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正能量。
八、着力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坚持开拓创新,优化普法质效,立足交通特点,围绕群众新需求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普法途径和方式方法,开展具有鲜明主题、突出重点的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的有效性。应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全面对标学习沪苏浙普法经验和做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积极打造“普法为民法润交通”品牌,开展“普法阵地”、“法治平台”、“创新案例”等优秀推荐宣传活动。
九、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夯实法宣基础保障,发挥法律专家、公职律师作用,建好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完善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法治培训,充分用好部省共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培训课件,推进执法人员在线学习,推广应用培训考试系统,促进法治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强化党建带动法宣,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区)交通运输局参照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