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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48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市发改委民生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2-5880499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48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16:57 发布机构: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民生工作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实施48项民生实事,经市政府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左右,全市70%的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3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1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4项)

4.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 提升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对16个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 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8.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45人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9.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3854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10.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401人次。(牵头单位:市残联)

11.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74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12.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13.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2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4. 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5. 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28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6.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26人次。(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 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100%的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8.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9. 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411日起,全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月提高至1210/·月,集中供养标准由1510/·月提高至1650/·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20.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21.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市新增托位1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22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 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对1.44万人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23. 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24.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96万人左右,参与学习老年人数达到9.8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5. 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6.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 实施城乡居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3564岁妇女提供2.5万人次宫颈癌、0.7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8.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9.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0.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5公里、安防工程99公里、养护工程254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1.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2.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3. 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升级打造20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4.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丰富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向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城乡建设(9项)

35. 建设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新建公共充电桩804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6. 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根据省统一安排,下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 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7. 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115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8.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9.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4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0. 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1.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提高到99.96%(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

42. 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3.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25个市级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全市工会驿站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项)

44.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5.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0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6. 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活动,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16个、示范街区2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7.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不少于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不少于3“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民生实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突出位置,要锚定“挺进全省前列”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全国争先进、全省争前列、全市争贡献”的“三争”意识,推进各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全力打造精品工程、阳光工程。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部门及县区月度信息报送制度,注重把各项民生实事的政策内容、工作举措和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财政部门要紧盯群众所需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明确市县财政资金来源,并结合项目进度适当提前拨付资金,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民生办每月对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创新创优,并对民生工作年度争先的单位予以激励。

  

 

         铜陵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