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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陵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号: 铜发改价格〔2019〕199 号
生成日期: 2019-05-21 发布日期: 2019-05-2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市发改委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5880500
铜陵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09:19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 字体:[ ]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皖价服[2018]77号)规定,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经认真测算,并报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调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各档均上调0.32元/立方米,调整后:

第一阶梯价格:由原2.63元/立方米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为0-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

第二阶梯价格:由原3.02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为420-1800立方米(含1800立方米)。

第三阶梯价格:由原3.95元/立方米调整为4.27元/立方米;年用气量为1800立方米以上。

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天然气价格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调整后的气价高于非居民气价的,可自主选择执行气价类别,并与燃气经营企业以供售气合同约定。

三、相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5月 21日起执行。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