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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租汽车管理公司:
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报告》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安徽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充分听取铜陵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暨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运价
1、起步基价:7元/2.5公里。
2、车公里租价:1.9元/公里。
3、夜行费:出租车在当日22时(含)至次日6时(含)之间为夜间行车,夜行费加收20%,即:起步基价8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2.28元/公里。
4、空驶费:超8公里后,回空费加收50%,即:8公里后,白天车公里租价2.85元/公里,夜间车公里租价3.42元/公里。
5、等时费:免费等候时间2分钟,超过免费时间, 等时费0.38元/分钟。
6、春节加价:每年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在价外加收3元/车次。
二、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
1、基本原则: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联动,运价随着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2、联动办法:以车用天然气价格4.30元/立方米为基准价格,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0.80元/立方米并稳定3个月,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车公里租价上调或者降低0.20元/公里,夜行费、等时费、空驶费按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不足或超出0.80元/立方米的部分,在后一个联动周期累加计算。
3、联动周期:为避免巡游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实行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三、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2019年6月1日起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执行新标准,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仍按原标准执行。
铜陵市发改委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5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铜陵调查队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