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交会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一般性
展位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公平、有序、透明地组织我市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关于印发广交会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7日
广交会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一般性展位
评审实施方案
为提高铜陵交易分团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的参展水平,优化参展企业结构,维护参展秩序,建立规范、公平、制衡、透明的展位安排制度,促进我市外经贸发展,根据《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实施方案。
一、展位使用和安排原则
(一)凡符合广交会现行《参展企业资格标准》,在我市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的企业,均可以申请使用广交会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一般性展位。
(二)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展区的企业,首个展区以总分的100%计分,第二展区以总分的80%计分,第三展区以总分的60%计分(每家企业最多可同时申报三个展区展位)。已获品牌展位的参展企业,不得再申报该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如申报其他展区的一般性展位,计分按第二展区起计。
(三)展位分配根据省团切块下达给我市的展区基数进行。
二、展位评审标准
(一)申报展区的出口额及出口增幅(50分)。
非流通型企业展区出口额达到40万美元、流通型企业达到75万美元,可获基础分10分;企业展区出口每增加10万美元,依次加计1分。出口额统计取最近两年海关统计数据平均出口额(美元)计算。上限为35分。奖励出口业绩增长的企业,上年度出口增幅每增加5%加1分。最高计15分。
(二)国际通行认证(10分)。
获得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行业认证包括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和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具体认证名称请参照广交会参展手册《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或《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同一系列证书计3分。上述认证证书持有者应与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上限10分。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等。通过一项认证得3分。
行业认证包括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和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其中: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包括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GMP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BRC认证等,通过一项认证得1分;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标准包括欧盟CE、EMC、ROHS、PAHS、REACH、EC认证、美国UL、UPC、FDA、ETL、FCC、EPA、CPSC认证、美国药典认证USP、加拿大CSA、CETL认证、澳大利亚WATERMARK、TGA、SAA认证、RCM认证、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OS、德国GS、TUV认证、英国BSI、UKCA认证、海湾GCC认证、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认证PMDA、日本药物主文档认证JDMF、日本PSE认证、韩国KS认证、WHO PQ认证、Hala1认证、Kosher认证、IECEE CB认证、BSCI认证、GRS认证、BV认证、SMETA认证等,通过一项认证得1分,同个产品或生产线通过多项认证累计不超过2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5分)。
获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计5分。上限5分。
(四)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10分)。
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得5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得3分;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2分;市级创新型企业得1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市级创新型企业三项就高不重复计分)。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计3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最高计3分;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计0.5分,最高计1分,专利拥有人须为申请展位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上限10分。
(五)境内外商标注册(5分)。
境内注册商标一个计1分,最高计1分;境外注册商标一个国家(地区)计1分,最高计4分,境内外注册商标分值可以合计。商标持有人须为申请展位企业或者企业法人代表。上限5分。
(六)品牌荣誉(10分)。
获得“安徽出口品牌”,计5分;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计2分;对出口龙头企业进行支持(近两年平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计1分,2000万美元计2分,3000万美元计3分,就高不重复)。以上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行业自律(5分)
自觉遵守同行业相关规定,履行行业义务,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在行业内无违规记录,企业可获基础分3分。如近2年企业参加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积极应对国外的出口管制及制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可增加2分。如近2年企业在广交会期间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行为,则涉案展区该项评分为0分,非涉案展区评分不受影响。上限5分。
(八)其他项目(5分)。
支持配合国家、省、市的外贸工作。最高计5分。
其中:
(1)支持企业认真填报铜陵市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监测情况报表计1分。
(2)支持企业积极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外贸相关培训,每场培训计0.5分,最高计2分。
(4)支持企业参加市商务局组织开展的经贸活动,每场活动计0.5分,最高计2分。
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三、展位申请材料
(一)企业在线填报的《参展申请表》。
(二)《企业申请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评审标准相关材料。企业展区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准,有相关母子公司关系须提供证明文件和授权书;相关证书、认证、专利复印件;外贸公司与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须提交《联营参展申请表》、供货协议以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展位退出机制
(一)申请参展企业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二)经大会或安徽交易团展位巡查人员确认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一般性展位的参展企业,根据《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三)对涉嫌专利侵权、版权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参展企业,按照大会处罚给予相应扣减,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该展区参展资格。
(四)根据展位使用协议,企业逾期缴交展位费,从下届起取消该企业展位。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和授权书。
使用母(子)公司有关资质参评的,除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
属全资关系的,须提供母公司为子公司唯一股东的证明文件;
属绝对控股关系的,须提供母公司出资额占子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证明文件;
属相对控股关系的,须提供母公司为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如工商登记证明等)须加盖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公章;属各地各级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可以国资委文件替代工商部门文件。
2. 属非全资子公司授权的,须提供经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资质对应展区、授权公司的海关编码、
授权产品海关税号、所授权的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范围。相应授权产品海关税号如涉及不同展区,须在同一份授权书上分别列明。
(二)若外贸企业跟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在生产企业未申请展位的情况下,外贸企业可使用其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作为评审依据。
(三)企业申请一般性展位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以广交会展位申请通知为准。
(五)本次评审结果适用于135届广交会,每届采用动态调整方式对一般性展位安排进行动态调整。
(六)本实施方案,由安徽交易团铜陵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