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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办)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23]14号)要求,我局参照《关于印发铜陵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标的通知》(财综函[2021]33号),依据本部门职能,重新编制了《铜陵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标性目录》,现将目录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铜陵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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