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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2025〕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铜陵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对于包含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的决策事项,应在起草说明中写明评估论证的结论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报请市政府研究的或者需要延期完成的,应当及时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5年度铜陵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铜陵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关于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市发展改革委
2
关于开展全市养犬管理文明提升行动的通知
市公安局
3
关于提高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市民政局
4
铜陵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5
铜陵市工业专项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等四个办法
6
铜陵市市辖区土地征收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
7
铜陵市市辖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
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修订)
9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
10
铜陵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
市农业农村局
11
关于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暨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若干政策的指导意见(暂定名)
市招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