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4月21日
铜陵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分布
铜陵市地质灾害易发区1820.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0.51%。根据2025年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结果,全市共查明隐患点17个,威胁151户352人、财产5085万元。
(一)按照规模等级分:中型2处,小型15处。
(二)按照灾害类型分:崩塌4处,滑坡6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6处。
(三)按照所在区域分:枞阳县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占全市总数的47.06%,威胁13户36人、财产280万元;铜官区5处,占比29.41%,威胁61户113人、财产2535万元;义安区3处,占比17.65%,威胁77户203人、财产2265万元;郊区1处,占比5.88%,仅威胁行人、财产5万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汛期(5-9月)降水总量约640-840mm,较常年偏少,梅雨量偏少,6月中旬中期入梅,入梅时间接近常年,7月上旬后期出梅,出梅时间偏早。7月下旬-9月为台风活跃期,将有1-2个台风影响我市。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结合降雨趋势预测,2025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点区域。
(二)威胁范围。丘陵、低山地带以及浅丘状平原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四、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重点防范区。一县三区的32个地质灾害易发重点乡(镇、办、社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包括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及第一斜坡带范围内、矿山疏排水漏斗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二)重点防范隐患点。受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17处隐患点。其中中型隐患点2处,分别为:铜官区狮子山办事处先锋西村71、91栋老粮站岩溶塌陷隐患点、义安区天门镇五峰山滑坡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次重点防范期为10月至次年4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主要防范丘陵山区短时强降雨、冬春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五、重点任务及要求
(一)加强地质灾害规划管控。县区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作为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实施矿产资源、生态修复、交通、水利、能源、自然保护地、国土绿化、文旅等专项规划时,应充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总结铜陵市“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启动“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启动本行政区域“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强化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控。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主动采取避让措施或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建设用地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促指导做好项目施工工地和临时驻地的地质灾害防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已建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深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制度,按照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新的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相应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四)调查更新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进一步摸清极端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更新等提供依据。常态化开展地面沉降监测、运行和维护,接入省级地面沉降监测网,不断提高地面沉降防治能力。
(五)提升监测预警科技能力。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全流程管理指南》系统构建监测设备“建、管、用”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与气象部门共享的地质灾害雨量监测网,进一步完善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预警发布、响应机制,持续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办事处、社区)、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临时避险点巡查,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及时更新群测群防网络信息,为精准研判、精准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七)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对达到综合治理要求的项目,及时申报入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严格项目实施监管,加快推进在建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推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加强人口密集区和重点领域地灾防治。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制度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内的常态化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巡查排查、识别评估等,对城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地质灾害隐患,要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排危除险、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九)落实防护工程“ 回头看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组织开展已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和已核销隐患点的全面自查工作,做到每点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要及时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十)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因地制宜制作科普宣传作品,采编典型案例、事迹,创作宣传海报、科普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等,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分层级组织开展县乡党政干部、基层防灾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知识培训。开展极端条件下的临灾避险演练,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隐患点和风险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临灾避险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防御响应、临灾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极端灾害事件趋多趋频趋强的态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谋划部署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应急、能源、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各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县(区)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和本部门专业优势,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害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附件:1.市有关单位
2.铜陵市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3.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附件1
市有关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电力公司、有色公司、铜化集团、321地质队、812地质队
附件2
铜陵市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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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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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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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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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点 等 级
|
稳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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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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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单位
|
防 治
责任人
|
|
1
|
铜官区小街地区
|
岩溶塌陷
|
小
|
基本稳定
|
群防群测 工程治理
|
铜陵有色公司
铜官区政府
|
邵俊
朱军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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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狮子山办事处先锋西村71、91栋 --老粮站
|
岩溶塌陷
|
中
|
基本稳定
|
群防群测
|
铜官区政府
|
朱军
|
|
3
|
铜官区朝山村
|
岩溶塌陷
|
小
|
不稳定
|
群防群测 搬迁避让
|
铜官区政府
|
朱军
|
|
4
|
铜官山铜矿采空区
|
采空塌陷
|
小
|
基本稳定
|
群防群测 工程治理
|
铜陵有色公司
|
孟稳权
|
|
5
|
冬瓜山铜矿东、西狮子山-老鸦岭采空区
|
采空塌陷
|
小
|
基本稳定
|
群防群测
|
铜陵有色公司
|
陈帮国
|
|
6
|
义安区东联镇永丰村
|
滑坡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义安区政府
|
吴树
|
|
7
|
义安区天门镇五峰村五峰山
|
滑坡
|
中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义安区政府
|
吴树
|
|
8
|
新桥矿业公司
|
岩溶塌陷
|
小
|
不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铜化集团公司
|
吴岳
|
|
9
|
郊区白鹤铁金矿三工区
|
滑坡
|
小
|
不稳定
|
群防群测
|
郊区政府
|
朱宁
|
|
10
|
枞阳县枞阳镇长安村留庄
|
崩塌
|
小
|
不稳定
|
群测群防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1
|
枞阳县枞阳镇石矶头居委会石矶头居委会1号
|
崩塌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2
|
枞阳县枞阳镇湖滨居委会轮窑厂宿舍
|
崩塌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3
|
枞阳县枞阳镇石岭村居委会陈洼
|
崩塌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4
|
枞阳县官埠桥镇团山村陈冲组
|
滑坡
|
小
|
不稳定
|
群测群防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5
|
枞阳县官埠桥镇宋马村青山
|
泥石流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搬迁避让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6
|
枞阳县项铺镇柳西村周庄组
|
滑坡
|
小
|
基本稳定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
|
17
|
枞阳县白梅乡黄石村山前组
|
滑坡
|
小
|
不稳定
|
群测群防 搬迁避让
|
枞阳县政府
|
胡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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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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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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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乡(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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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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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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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镇、山镇、官埠桥镇、会宫镇、项铺镇、金社镇、横埠镇、浮山镇、白梅乡、白柳镇、钱铺镇、雨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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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
|
铜官区
|
横港办事处、东郊办事处、金口岭社区、铜官山社区、幸福社区、狮子山办事处、西湖镇、鹞山社区
|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
|
义安区
|
天门镇、新桥办、五松镇、顺安镇、
钟鸣镇、东联镇
|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
|
郊区
|
大通镇、周潭镇、陈瑶湖镇、桥南办、铜山镇、安铜办
|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