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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号: 第10号
生成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无 政策咨询电话: 无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5-22 16:30 发布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第10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25年5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25年5月22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鉴于《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现决定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5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铜陵军分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