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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国有平台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经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商,决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市、县(区)管理的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和范围调整为单项合同租金估价30万元(含)以上。
特此通知。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