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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的管理,简化优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加快项目建设,现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目录(2025版)》(以下简称《项目资料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资料目录》(附件1、2、3)的要求在进场交易各环节提交相应的资料,并依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交易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开展自我审查工作,形成《交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报告》(附件4),进场交易时随同交易资料一并提交。
二、规范招标计划发布制度。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计划,督查整改、应急、抢险救灾等确因紧急而不能按规定及时公开的项目,可向市(县)公管局申请,经同意后可缩短公开时间。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倡导标前论证及公示制度。鼓励项目单位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招标需求,优化招标方案;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交易文件可征求社会公众或行业意见。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建、市政、交通及农业工程项目,以及未达到上述规定限额单独招标的电梯、空调暖通、智能化、专业设备等技术复杂项目,推行在项目交易文件发布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细则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3日。
四、完善项目容缺受理制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资项目顺利高效推进,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市(县)公管局申请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后补方式先予受理项目进场,市(县)公管局应及时办结容缺受理项目的申请,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项目单位应在其承诺时间内补充提交。
五、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对容缺受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承诺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不能补齐的相应后果;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无需提供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的,项目单位应向市(县)交易中心提供情况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及时兑现承诺或虚假承诺的,市(县)交易中心及时向市(县)公管局反馈,市(县)公管局暂停受理其绿色通道申请。
六、提高项目进场受理效率。市交易中心深入推进“铜易服”集中受理服务,开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便捷通道”。市(县)交易中心不得强制要求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资料目录》外的其他资料,对资料齐全的项目应当日受理并发布交易信息,资料不全的项目应当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七、稳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全面落实《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对实行“评定分离”项目,项目单位定标过程中不得向中标候选人提出超出(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因素或其他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附加条件。
八、规范交易项目资料管理。市(县)交易中心、项目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项目资料目录》的要求,妥善收集资料并规范档案管理。除涉密的项目资料采用纸质方式提交外,其余进场项目资料均应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市(县)交易中心应完善交易资料的电子档案建设,快速、及时为项目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归集、调阅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文件规定存在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于适时调整。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资料目录
2.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资料目录
3.国有、农村产权项目交易资料目录
4.交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报告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5日